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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初长成” [《金融世界》2012年10月号 ]

作为银行保理的重要补充,商业保理潜力巨大,但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制约。

本刊记者  张玉洁/文

“中国有句老话:‘相知无远近,万里可为邻’。在座的各位代表、来宾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虽然与中国相距遥远,但都因为保理业务而相聚在北京,共商合作、共谋发展。”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出席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第44届年会开幕式,并作了名为“发展保理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大会发言。

国际行业组织在北京召开年会,银监会高层出席,这些都表明了中国保理业务的快速发展。

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购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以及贸易融资等服务。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自2008年起,我国的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连续4年位居全球首位。其中,拥有低廉资金成本和客户优势的银行业保理是市场的“统治者”。

2011年,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量折合人民币2.24万亿元,约合356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与此同时,随着保理市场的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商业保理公司正快速进入。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银行保理商约30家,注册的商业保理机构有25家。

但与银行不同,商业保理机构长期处于身份不明的状态,与银行相比,发展速度十分缓慢,同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

今年6月,商务部外资司发布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工作的有关通知》(下称“《通知》”)。在《通知》中,商务部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探索商业保理发展途径,更好地发挥商业保理在扩大出口、促进流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在此之前,商务部相关部门已就相关问题与不少商业保理公司召开业务研讨会,以便更好地了解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诉求。

随着保理业务在国内外贸易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鉴于其对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明显的助推作用,有业内人士形容,《通知》的出台,为国内众多商业保理机构颁发了一张“身份证”。

分工各异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数年前到欧洲考察时,当地数量众多的商业保理公司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回国后,韩家平立即着手引进和操作国内外企业资信调查与评估、国际应收账款管理与追收、国际保理等业务。

作为商业保理先行者之一,在韩家平看来,商业保理机构可以为难以从银行体系中得到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一条新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服务主体不同,保理可分为由银行提供的银行保理和由商业保理机构提供的商业保理两类。

目前,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

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事业部相关人士表示,银行现有的保理业务还主要是以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为主,由于人手有限等因素制约,还难以做到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综合管理服务。

“其实,保理业务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该人士对记者表示。但由于商业银行巨大的客户储备和低廉的资金成本,尽管服务结构比较单一,每年上千亿元的保理业务量完全可以让银行安心固守现有阵地。

相较于银行,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商业保理通常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争取做到无抵押,以及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的保理业务一般都针对符合其评级要求的大企业客户,众多的中小型供应商或出口企业却很难从银行得到此类服务。

“商业保理公司主要是干一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愿做,或者做不了的辛苦活儿。例如,医药销售公司这类轻资产公司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同时,经常面临医院回款周期长的挑战。保理业务能够帮助这类企业及时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现金收入,从而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国内最大的商业保理公司之一的鑫银国际保理公司董事长赵永军向记者表示。

实际上,商业保理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一波三折,直至最近几年才有了突破。以往,由于在企业注册名称中不允许非金融企业含有类似“金融”、“借贷”等字样,因此,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均不允许注册“保理”机构。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据此,天津市上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将“保理”列为创新内容之一。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批复。至此,商业保理在天津才正式得到认可。商业保理机构也仅在天津可登记注册。据初步统计,目前,除香港等地区外,内地的商业保理机构约30家,绝大多数设在天津。商业保理机构年营业额只有数十亿元人民币,部分业务领域几乎还是空白。

随后,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试点,促进应收账款流转”,积极推动商业保理的发展。

相关业内专家表示,此番在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的最大好处,是将为中小微企业开拓融资的新渠道。

《通知》中规定开展商业保理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此外,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投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应具有保理业务运营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等。这些规定对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领域作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

阎庆民认为,应当鼓励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各自所长,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融资便利的优势,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深入服务中小企业,使保理业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更好地渗透到贸易经济发展的最小单元和毛细血管。

问题待解

尽管业内人士对商业保理的前景普遍看好,但在赵永军看来,整个行业还面临着一些根本性问题的制约,能否及时解决关乎行业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又往往涉及到多部委之间的沟通协调,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首先是法律制度的缺位。”律师出身的赵永军将法律风险放在了第一位。

他进一步解释道,我国关于保理业的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基本上具备了应收账款的转让交易条件。但对比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关于债权转让的立法仍显落后,甚至出现了法律条文互相冲突、与现实生活不协调、同国际立法趋势背道而驰的现象,已经不能适应贸易全球化和资本融资全球化的发展要求。

他建议商务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尽快就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方式问题、债权证明问题、债权转让中的信托问题、应收账款再转让问题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此外,扶持政策的缺位也使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成本陡然升高。

在保理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基本都有一套扶持保理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这些税收政策因素往往被业内人士公认为决定性因素。”赵永军表示,“保理公司有一定的融资成本,一般是从银行获得贷款。在现有税收政策下,存在重复收税问题,税收大约占毛收入的40%,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财政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保理业的会计准则,以便于反映该行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与美国等成熟的信用社会不同,我国还处于信用建设阶段。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

“企业在国内进行交易,货款回收通常需要90天左右。而在国外,平均回收期大约只要30天。”韩家平表示。

因此,信用信息不对称和质量不高也增加了保理公司的运营成本。许多业内人士希望人民银行能够向保理公司开放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尤其是建立一个商业机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登记公示系统。

“这项工作投入很小,但作用非常大。”赵永军认为。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汪路表示,经人民银行批准,征信中心将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专业的登记服务公司,启动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建设。希望在该平台可行性研究的前期市场调研、系统开发等阶段得到天津市有关方面和商业保理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如何定位保理公司也关系着商业保理未来的发展。有些部门将保理公司定位为金融机构,有的则定位为类金融机构。

目前,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管既不归属于银监会,也不归属于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了试点地区商务部门为商业保理行业的主管部门,该部门按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在商业保理公司看来,划归商务部门主管,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加灵活的发展方式。部分业内人士希望能够将商业保理机构定位为服务贸易企业。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周红艳表示,将保理公司定位为服务贸易企业将有利于将来这些公司从资本市场上融资,扩展企业规模。

但是,这种新兴商业模式是否能得到广泛认同,还需要时间进行观察。

某券商保荐代表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在国内资本市场中,提供融资服务的企业上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这类企业的商业模式需要得到广泛认可,市场目前还是更加偏爱制造类企业。

“毕竟制造类企业有固定资产,有产品,已经是一套非常成熟的模式了。保理这类企业去香港或海外上市来筹集资本可能更为合适。”上述保荐代表人表示。

人才的培养也需要时间。商业保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人才积累相对有限。

保理业务需要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法律、财会等多学科知识有所掌握。

在一些保理公司,经营团队中一半以上拥有硕士、博士学位,多数人员还具备律师、会计师资格,是一个人才密集型行业。

如何使人才的积累和培养跟上业务扩张的速度,是很多保理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不少保理公司在人才培训方面不遗余力,通过与一些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希望从校园学生中培养后备人才。

迈向细分

“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专注于特定行业的保理业务。公司一直坚持走低风险和差异化发展道路,成为具有专业特色的商业保理商是我们的目标。”赵永军表示。

鑫银保理目前年业务量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计划今年年末将注册资本金增至2亿元。

对于资金和服务网点十分有限的商业保理公司来说,在细分领域做深做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发展方式。

国内另一家主要商业保理公司渤海保理,依托于大股东海航集团,主要业务来源于航空业。

“由于银行授信收缩,国际油价波动,航空公司面临不小的生存压力。保理业务可以为航空公司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提供解决方案,解决经营性现金流问题。”渤海保理相关人士表示,“航空公司通过票务代理将票卖给乘客,应收账款回收需要一定周期,我们可以为航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使其营运资金得到保障。”

同时,渤海保理还借助于对航空业的了解,为航空公司提供油料应付款预付业务,从而有效缓解航空公司油料结算带来的资金压力。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细分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成为了各家商业保理公司的重要管理手段。

在鑫银保理公司的信息系统上,记者看到,客户所有的经营数据被收录在业务数据采集平台。经过收集、识别、提取、存储客户供应链数据,在处理、检索、检测、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保理业务流程管理平台、保理业务数据采集平台、保理业务分析监控平台,对客户信用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这个系统,客户的经营和信用情况一目了然,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赵永军表示,客户进出的每一笔资金都实时显示,可以有效防范客户的经营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的一些优势吸引了商业银行前来开发不同的合作模式。信用风险外包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式。尽管各大银行都成立了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服务部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人力资源不足等因素,许多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部门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开展业务。

一些股份制银行到商业保理公司考察,希望通过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更有效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商业保理公司通过提供信用风险外包服务,帮助银行识别客户的信用风险,同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此外,银行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还可以同商业保理公司合作,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

“商业保理作为新生事物,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加强扶持力度、合理规范引导、鼓励做大做强。” 被称为“保理之都”的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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