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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养老 [《金融世界》2012年12月号 ]

为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方面不断寻求创新。

本刊记者  杨茜/文

10月,北京早晚已有明显的秋寒。

与以往一样,家住朝阳区的黄女士照例早早地起了床,随后便来到附近的公园晨练。

今年50岁的黄女士曾在一家国企上班,后因身体原因提早内退在家休养。公园里与黄女士一起晨练的人大多如此,他们其中也有一些是提早内退的老员工。

“大家在一起聊天,除了一些家长里短外,无非就是养老看病的问题。到了这个年纪了,肯定要想些这样的事情。现在都是独生子女,生活压力这么大,单纯指望孩子来养老也不太现实。”黄女士说道。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时间的推移,上个世纪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其父母也陆续达到60岁,“421”家庭逐渐成为我国基本的家庭构成模式。

所谓“421家庭”,是指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家庭由4个长辈、夫妻2人和1个小孩组成。这就意味着,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和至少一个孩子的家庭压力。

伴随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社会基本养老压力加大,“421”家庭结构的出现,使得人们不得不关注一个现实的问题——养老压力。

在我国现有的养老体系下,仅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一家独大”,已经难以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而作为基本养老的补充,第二、三支柱的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发展较为缓慢。

事实上,在缓解整个社会的养老压力问题上,商业保险未来在第二、三支柱层面尚有巨大能量待释放。

养老需求增长

“我们一直在关注中国人口结构发生的变化,老龄化的确已经来临。”经济学家曹远征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道。人口老龄化将会对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和社会结构带来复杂的影响,其中,如何满足老龄人群的社会保障,以及衣食住行等消费和投资需求,成为了最大的问题。

而伴随着老龄化社会挑战的到来,我们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是,在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结构失衡、资金缺口等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起以基本养老(即强制性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即自愿性雇主年金和团体养老金计划)、个人养老(即商业养老保险)为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尽管作为第二、三支柱的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两大支柱已搭建完善,但目前的现状仍旧是基本养老一家独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这三根支柱并不平衡,一根支柱长,两根支柱短,而且能拥有这三根支柱的老百姓不多。”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第一支柱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303.72亿元,约占我国养老金储备的90%;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积累基金3570亿元,约占10%;第三支柱在我国有组织的筹集储备还没有。也正因如此,在长期依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以及覆盖退休人员增多、社保基金潜在投资回报率低等因素影响下,我国养老保险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在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贝克俊看来,以中国目前的养老体系结构去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势必会给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造成沉重的压力。

“目前的情况不是政府做得太多,而是企业和个人做得太少。”贝克俊认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亟须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运作来发展和壮大另外两根支柱,减少对于基础养老的过重依赖。

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作为一种基本养老保障,具有“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的特点,完善的养老保障应该由30%的社会养老保险、30%的企业年金和40%的商业养老组成。

据悉,目前欧美国家也普遍采用三支柱的养老保险模式。其中,欧洲养老保障体系的特点强调福利制国家的概念,追求保障覆盖广、待遇高,社会保障支出主要由政府承担,商业保险和个人计划在其中并不发挥主导作用。

“长此以往带来的后果,是高额的养老保障在财政支出中占比持续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构成了政府刚性的财政支出,并最终诱发了债务危机。”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以前有人说我们应该去学习欧洲的高福利模式,但以目前我们的经济总量而言,肯定不能承载福利国家模式带来的压力。”朱铭来表示。

事实上,近期出台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指出,将大力发展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业务,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总结推广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在国家鼓励发展建设第二、三支柱的大背景下,对于横跨两大支柱的商业保险机构而言,未来前景也日渐明朗。

朱铭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中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商业保险公司有可能成为一股活跃的力量,“它不仅仅作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的承办主体,而且在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资金运用和管理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来组织的补充养老计划,目的是为员工提供福利性质的养老收入。朱铭来介绍称,目前企业年金的运营不光有保险公司参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可以参与。

据一位熟悉专业养老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有不少寿险公司相继成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以企业年金业务为核心的各类养老金业务。现在业内已有国寿养老、平安养老、长江养老、太平养老和泰康养老共计5家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受托的企业年金占据了近70%的市场份额。

除了第二支柱外,商业保险机构还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的全部承办主体。

与社会养老保险带有国家福利性质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一种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个人长期人身险。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目前的现状是区别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它的目标人群更多是白领阶层,尤其是那些寻求更高老年生活保障需求的个人,并不是低收入人群。”朱铭来表示。

但他同时也指出,“将来的目标市场肯定不能光局限在这群人身上,高收入者可主要依靠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投资收益作为补充;中低收入者可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未来市场潜力还是很大的。”

险企跃跃欲试

在受访人士看来,尽管这些年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发展较为缓慢,但各商业保险机构已在努力完善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二、三支柱的体系建设,并抓紧布局。

在第二支柱的建设上,尽管企业年金是一种重要的养老补充,但在我国占比并不是很大。“目前来看,做企业年金的大部分都是一些效益比较好、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中小规模的企业由于劳动力成本的压力,短时间内也难以建立企业年金。”朱铭来指出。

近年来,商业保险机构成立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一直积极地在第二支柱企业年金领域“跑马圈地”。

有知情人士透露称,设立专业养老公司参与运作企业年金,实际上是监管层所希望看到的。“因为相对于其他年金服务提供商而言,保险公司在销售网络上和展业能力上有优势,可以更好地控制成本,如果未来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能继续扩容,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与商业保险公司分羹企业年金市场不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保险市场一直是保险公司的主战场,而在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问题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都是限期缴费的年金保险,即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开始领取养老金。据了解,保险公司已开发出售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四大类: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万能型养老险和投资连结险。

对此,前述新华人寿相关负责人指出,前两类保险适合保守、风险承受能力低的需求者,而后两类保险则适合相对比较理性、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人群。

不过,大多数受访人士表示,上述产品类型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开始显得过于单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和有关部门在去年推出了变额年金,而呼声较高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也有望在今年正式落地。

据中美联泰变额年金产品的销售人员介绍,在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产品中,养老年金类产品的发展一直是公认的短板。而作为一种养老年金类产品,变额年金能够兼顾养老、投资、最低保障三方面功能。2011年,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目前已有三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工作。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一种税收优惠。据受访人士介绍,在一些成熟的保险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是撬动个人养老保险市场的重要杠杆。在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计划有望在年内正式落地。

目前,业内都在等待有关第三支柱的优惠政策,期盼政策能催生个人养老保险市场需求。但也有观点指出,即将落地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以及试点中的变额年金,未来究竟能释放出多大的能量,还有待观察。

此外,受访人士均预测,养老产业未来将变成一个非常长的产业链,而在这条产业链上,处处都散发着巨大商机,所有人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

对此,朱铭来指出,“现在对于传统寿险产品领域的开发已经接近最大化,行业不会再有太大的增长速度,所以某种程度上大家也期盼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能带动我们行业第二轮新的增长。”

保险公司的眼光也放到了延伸自己的养老保险产业链上。目前,已有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合众人寿、泰康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在积极研究布局养老社区,以期在延伸保险资金运用和养老保险产品功能方面做出积极尝试。

对此,庹国柱表示,“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他们开发的是商业养老社区,与政府开办的养老社区不是一个层次。这些养老社区的市场定位是高端市场,主要是想满足支付能力较强的人群,相应地,这些高档养老社区的费用水平会比较高,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住得起。”

他还认为,基于养老服务产业的一些特殊性质,未来保险公司试图做养老地产和养老服务,仍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

打破发展瓶颈

“老有所养”是每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每个政府必须面临的挑战。

与欧洲不同,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拥有非常完备的三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第二支柱是雇主养老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年金(退休账户)。

“从模式来讲,美国的模式对我们国家养老保障体系的‘三条腿’建设更具借鉴价值。”朱铭来认为。

但他也指出,不同的地方在于,美国养老保障制度强调,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养老金给付水平有限,政府注重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业年金的购买,这就为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空间。

这与欧洲一些奉行高福利养老制度的国家有较明显的区别。“美国国民最大的一个特点是他不希望政府包办一切,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只能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个人建立保障计划,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他说。

据朱铭来介绍,在美国各种个人年金计划中,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计划最具代表性。它不同于企业年金的401k计划,在企业年金计划中,企业和个人均需交费,而个人退休账户计划是由个人负担全部缴费,但政府为交费人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

“相比起来,我们国家到现在都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既无个人,也没有企业的税收优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保险行业分析师对记者感叹道。

事实上,在目前我国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背景下,税收优惠制度被业内认为是撬动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杠杆。

部分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如果没有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的养老保险市场很难发生本质上的变化。“这里不光是指对于第三支柱,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优惠制度,实际上我们也更加期盼国家能够对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放开税收优惠政策。”上述保险行业分析师说道。

而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与美国等完善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相比,我国目前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种类也显得捉襟见肘,难以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养老本是一个很好的市场,保险又具有精算的优势,能够通过长寿风险的测算来化解老年期间的财务危机,这是它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重要因素,但目前我们的养老保险产品并没有发挥其特有的优势。”朱铭来说,“养老金怎样才能吸引客户,更多的是在一个非常长的时间里,怎么保证它的保值增值,能够满足人们将来的养老需求,至少能够盖过CPI 的增长,而不是越来越贬值,我们现在的产品吸引力显然不足。”

对此,贝克俊也指出,保险公司未来应该多开发多种类型的养老保险产品,不断寻求创新。在产品提供的投资组合方面,对于具有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保险公司可以考虑提供多种选择。此外,他还表示,保险公司还应该与社保密切协作,发挥保险公司的强项——精算技术,对养老基金的运作做出分析和长期预测。

而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也指出,由于不同客户群在不同生命阶段对保险保障需求是不同的。未来在打造养老保险产品上,还应深入了解客户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和价值定位,对客户进行生命周期需求管理,进行客户细分,再推出适合各类型客户的产品与服务。

“养老保障是一个长期、稳定的事业,关键在于资产负债的匹配,而不是追求短期的收益。”贝克俊说,“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组织人口学家、经济学家和精算师成立专门的精算办公室,对养老基金的收支情况作出分析和长期预测,以便主动作出政策调整和投资匹配,减少账户缺口。”

除了丰富产品线以外,庹国柱和朱铭来都提到了商业保险公司在养老产业链的后端建设及发展机遇。事实上,围绕商业保险机构如何参与养老服务体系的探讨不绝于耳。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保险公司很可能将在养老服务领域开辟第二战场。

对此,朱铭来认为,商业保险机构把养老作为一个产业链是非常好的战略设计。但他同时指出,商业保险机构若想延伸养老产业链,一定要把明确概念,要定位清楚未来是为客户提供配套的养老服务,而不是单纯的货币给付和储蓄。

无论是前端的资金和产品,还是延伸到后端的养老服务业,在上述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体系建设中的潜力都尚待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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