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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兵” [《金融世界》2012年12月号 ]

银行系保险公司异军突起,但如何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优势整合,还有待摸索。

本刊记者  梁敉静/文

7月19日,由中国工商银行、AXA安盛集团、中国五矿集团共同参股设立的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挂牌。

这是继交银康联人寿、建信人寿、中荷人寿、嘉禾人寿、中邮人寿、光大永明人寿、招商信诺人寿、中银保险之后,成立的第九家银行系保险公司。

不久前,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在谈到综合性金融保险企业时,公开表示,目前各大银行已开始进入保险领域,金融集团之间的竞争格局进一步形成。

监管层政策鼓励

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投资方面的政策,可追溯到2006年。

2006年9月21日,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股份制和城市商业等未上市银行股权,并在投资比例和资格、资金来源、投资目标选择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2008年初,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请示文件(“160号”文件)。“160号”文原则上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试点范围最后圈定为工行、建行、交行和北京银行。

同年,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一位监管层人士透露,在备忘录中,银监会和保监会就双方对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备忘录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

这位受访人士认为,尽管银行和保险在业务领域的合作由来已久,但从更深层次看,这份备忘录的签署拉开了银保正式合作的序幕,为下一步银保合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近两年,保监会和银监会越来越重视银保合作方面的监管,就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银行与保险公司在业务层面合作。

不过,政策上的支持并非银行投资保险公司成功的“保证书”。

2009年9月,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交通银行投资入股中保康联人寿,交行成为全国首家入股保险业的商业银行。

2009年9月10日,保监会披露同意中国银行通过其子公司中银保险投资恒安标准人寿。

然而,就在许多人认为,这将是继交行入股中保康联后,银行投资保险业的第二单时,中行入股事宜突然宣告破裂。此时,这一谈判已持续一年有余。

中行就此事表态时称,一年以来,中行就投资恒安标准人寿项目和其股东英国标准人寿和天津泰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了多轮协商,但终因各方商业诉求存在较大差异,未能达成共识,对此深感遗憾。

此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等相继入股保险公司,除中行全资附属子公司中银保险外,其余8家均为寿险公司。

银保合作逐步深化  

近年来,不同金融行业之间的交叉融合逐渐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在这一背景下,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的合作渗透也在不断深化加强。

一位保监会内部人士认为,从金融发展的角度看,这对提高我国金融整体服务水平,增强金融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深化符合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银行与保险都需要对准备金进行投资运作,都是以规模经济和大数定律为基础,银行业与保险业均能创造流动性,并通过再保险与再融资来承担风险转移职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这些共同特性,使二者深化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内在要求。

另一方面,加强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可实现双方共赢。不仅有利于为彼此挖掘潜在市场,实现客户、信息、技术和人才共享,提高服务水平,还可以为彼此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目前银行业与保险业深化合作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监管条件。

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实际上属于银保合作模式中的一种。多位受访人士认为,这一合作模式属于银保合作模式中的高级层面,需要支持与鼓励。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中国的银保合作起步于1995年,2000年起快速发展。在十多年的时间里,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逐步深化,从最初的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利用银行网络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销售协议模式,到保险公司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银保双方在保险产品销售、产品开发、服务配套和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实现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模式,再到银保双方共同出资,建立新保险公司,双方共同拥有产品和客户,分担成本与经营风险的合资企业模式,还有彼此之间通过入股、并购的方式组成金融集团模式。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从简单的业务层面逐步深化到技术层面和资本股权层面。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保合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银行业与保险业建立在业务层面合作之上的技术层面合作逐步展开,资本股权层面的合作则刚刚起步,有资本合作关系的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各自优势整合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只有当银行和保险公司实现了从产品融合、技术融合到资本融合的发展,银保合作才能取得质的飞跃。”上述保监会内部人士称。

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认为,由于起步晚,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保险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因素,也有经济金融环境的因素,但随着监管部门、保险业、银行业的共同努力,银保合作和发展会越来越规范。

保险“新兵”VS传统险企

最近几年,银行系保险公司中,中邮保险、建信人寿发展势头较为强劲。在2012年,寿险行业增速放缓的环境下,银行系保险公司为保险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利用全国网点,依托其强大的股东背景,取得不错业绩

尽管如此,许多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系保险短时间内仍无法撼动传统大型保险公司的地位及市场份额。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多数传统大型保险公司表示,并未感受到保险“新兵”对自身市场份额及地位的威胁。

一位国内大型保险公司高层向记者透露,观察保险公司的发展,不能仅看短时间内的保费数额和增长速度,而是看其风险管控能力及产品设计,而目前银行系保险公司能否做到,很难回答。

他认为,在渠道和品牌方面,传统保险公司更占优势。

纵观9家银行系保险公司,成立以来,规模始终较小,保费排名虽有进步,但仍无法进入前列。

“这涉及保险业务在银行内部的地位,保险是传统保险公司的主业,而银行会否将保险作为自己金融综合经营的重要战略方向,很难讲。银行系保险公司对于专业人士的吸引力,不一定比非银行系的保险公司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朱南军说,“无论是什么系的保险公司,都是保险业的一员,只不过股东背景不同,依据的优势和基础不一样,各有各的优势,要自己发挥自己的优势。”

“关键在产品的选择和对品牌的认可,消费者在意的是规模和产品吸引力。其实差别不在于银行系和非银行系,而是规模大小和品牌强弱的差别,与股东背景并无多大关系,银行系保险公司即使背靠银行,如果这方面做不强,也无法很快发展。”朱南军说。

“市场会给保险公司很多发展空间,比如既有安联这样的大型金融集团,也有专业的保险公司、专业的寿险公司、专业财险公司等,市场主体可以是多元而复杂的。”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说,“没有谁更好,谁更坏,模式也是如此,只要市场认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有基本的监管准则,比如防火墙的建立,都是可以的。”

银行系险企应扬长避短

“银行系保险公司是一个发展方向,虽然现在监管仍旧是分业监管,但是保险业和银行业相关法律中,都为银保合作留有很大空间,银行系保险近年来相继成立,都反映了金融综合经营的国际趋势。”王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记者从监管层了解到,金融综合经营在加强金融子系统之间的协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具有一些固有的缺陷和风险,给金融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一方面,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问题,主要表现为业务的交叉融合和资本的相互渗透,有可能带来风险的传递效应。

目前,银行、保险、证券之间的业务交叉已较为普遍。在综合经营条件下,由于控股金融集团内部的协作性大大加强,风险将更容易在子公司之间快速传递。而资本的相互渗透,将可能在各子公司之间出现资本充足率或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的连锁反应。

另一方面,跨行业金融创新的监管问题,表现为大量的金融创新可能导致的风险放大效应。

综合经营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在这种模式下,金融创新必定会形成更多涉及多个金融领域的金融衍生品,从而放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在金融综合经营的环境下,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专业化分工必然会带来相应的协调问题。而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合作不断加强,不仅建立了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还加强了国家宏观层面的金融监管协调,建立了定期工作协调机制,为消除金融监管真空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各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数据来看,各公司在银行入股后,保费收入多有提升,一些公司上升速度加快。

“银行业参股保险公司,是为了追求综合效益,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发展有动力,从监管方面来看,又有空间,对于消费者来说,还能满足便利性的需求,在一个地方能够享受到多种金融服务。”王稳说。

“银行系保险公司能够更加便利地接触客户,特别在一些较为复杂的产品方面,比如变额年金,变额寿险等创新型产品方面,具有优势。”他说,“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在国外也有很多经验,很多大型银行都控股保险公司,或者直接设立保险公司。比如安联保险、荷兰国际集团。”

朱南军认为,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发展优势,一是渠道优势,可以通过银行网点来充当销售渠道,二是与一般保险公司比,相对而言,资本方面的顾虑相对较少,目前银行系控股的保险公司规模较小,其股东有能力为其补充资本。

“现在银行系保险公司规模都较小,品牌效应并没有展现出来。”他说,“如果自己创立品牌,时间方面还不够;如果依托银行的品牌来推广自己,在中国公众的心目当中,可能还是有一些障碍。”

朱南军认为,银行系保险公司有自己的优势,但目前规模还较小,只要努力去做,前景依然可观,至于发展如何,还要靠自身努力。

王稳认为,由于保险公司的发展需要专门的人员、专门的生产线,保险业专业性非常强,银行需要熟悉保险经营以及保险业发展趋势,而这是银行系保险公司需要加强的部分。

“比如变额年金,就需要有力的支持,才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他说。

朱南军认为,银行走综合经营的道路,如果与其系下保险公司有交集,要推动合作,但保险有自己的发展方向,不能完全依靠银行网点和资本。

“银行系保险公司不要总想依托自身优势,依托网点和渠道,这是不够的,保险消费者对保险需求也不仅是银保产品。要跳出观念,跳出依托银行发展的‘框框’。”朱南军说。

“其实这也引发我们一个思考:是否是所有银行都适宜做保险,都需要把保险作为金融主业来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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