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范围放宽
根据保监会网站7月19日消息,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下称“《债券办法》”),以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改善资产配置,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窗口打开可能刺激不少保险公司加大投资力度,但监管层须控制风险,以免保险公司出现难以给付大额赔付的情况。此外,下一步保险公司应审慎选择投资时机。
加强险企偿付能力监管
保监会网站7月5日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公司建立偿付能力管理机制,制定资本规划,及时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有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的在于突出偿付能力在保险公司经营中的地位,确保13项投资新政施行后保险公司仍然具备给付赔款的能力,体现出保监会在投资新政中放开投资渠道与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思路。
保险中介市场准入门槛提高
保监会网站6月26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要求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继续受理外,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准入门槛的提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险中介存在的各类问题,但能对一些机构“小、散、乱、差”现状的改变起到一定作用。
险企可借助再保险缓解偿付压力
7月20日,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使用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表示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状况。
瑞士再保险公司业务副总裁舒爱瑞认为,偿付能力问题成为很多保险公司需要长期面对的挑战,而再保险是缓解偿付能力压力的有效选项。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其他融资方式扩充自有资本不同,再保险多数时候是通过减少最低资本的方式来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保险资金获准委托券商和基金投资
根据保监会网站7月23日消息,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并明确资金可用于投资债市、股市和基金。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为保险资管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将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并降低管理费率,倒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
小额人身保险向全国推广
根据保监会网站7月19日消息,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宣布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保险。今后,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低保人群、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将能够享受到小额人身保险服务。
此次推广将小额意外险、与新农合结合的小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一位寿险公司产品设计研发人士称,此举意在促进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养老体系及医疗体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