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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情上保险 [《金融世界》2012年01月号 ]

爱情保险产品被热炒,其背后是保险公司的精打细算。

本刊记者  杨茜/文

“梁笑笑年纪轻轻地跟了我,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的,能对人没个交代吗?”

在2011年热映的电影《非诚勿扰2》里,男主角秦奋试图用一份300万元的保单为他和女主角的爱情上“保险”的举动,启发了不少恋人。一时间,为爱的人送上一份保险,俨然成了情侣间的“感动指标”。

或许也是伴随着婚姻法新解释的催生,“爱情保险”被市场炒得火热,而保险公司当然不能错过大好商机。

在高调推广爱情保险的过程中,不少保险公司宣传都用上了“捍卫爱情、保卫婚姻”这一说法,但所谓的爱情保险真的能为爱情上保险么?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记者经走访发现,目前市场上虽有不少以“爱情保险”、“婚姻保险”为卖点的保险产品,诸如“世纪同祥”、“情系一生”等等。但仔细一看保险条款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爱情保险大多并不单纯保的是爱情,只是戴了爱情的面具而已。

“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爱情险。”明亚保险经纪公司的理财师杨丽雅向记者表示。

据杨丽雅介绍,国外最早有的“爱情保险”,但更看重的是“保爱情”,产品灵活度也更高。比如说,两个人如果在结婚时上一份爱情保险,投保后,如果双方不能白头偕老而离婚,被遗弃的一方便可获得赔偿金;而如果夫妇彼此能够和睦相处长达一定的年数后,也能获得一定额度的“爱情见证金”。

“国内保险公司的这些爱情保险就不同了,不能说它们一点儿没有保障爱情的成分,但是,更多的是带了夫妻联合寿险的‘面具’,或者是以一些重大疾病、意外、子女教育等的形式来捆绑。”她继续说道。

某保险公司的高端客户经理也向记者表示:“有的主险产品确实做了一些关于定期的爱情婚姻保证金之类的条款,但多数仍都带了各种附加险,综合来看,这就与一般的分红、终身寿险没有什么根本区别了。对‘爱情’的保险微乎甚微,更多的是从家庭角度来进行风险保障。也就是说,在这里,所谓的爱情保险的标的物确实并不是‘爱情’,但是,它又是以‘爱情’为名义来宣传并兜售的。”

正如杨丽雅所说,国内的爱情保险,大多属于连生保险。 连生保险就是一张保单上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的寿险保单。而从保障范围来看,这意味着夫妻双方甚至全体家庭成员可以同时成为一张保单的联合被保险人。其保险范围可以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身故保险金以及分红等。但也有所谓的“爱情婚姻保险”产品试图打破这种联名投保的方式,可以由丈夫为妻子投保或者妻子为丈夫单独投保,产品也因此显得更加灵活方便。

“但也有个前提,爱情保险必须都是夫妻关系购买,保单才能生效。”泰康人寿的一位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其实不只是爱情保险,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等可以被指定为寿险受益人,所以国内目前的爱情保险实质上都是挂钩婚姻的‘爱情婚姻保险’。”

这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情侣都可以以爱的名义上保险,只有保险法规定必须具备“可保利益”的人才可投保。

“电影《非诚勿扰2》里的秦奋和梁笑笑据说在2030年才结婚,之前是情人关系,所以秦奋将保险受益人填成梁笑笑,但没有真实的婚姻关系,一旦投保人因为身故或身残发生理赔,梁笑笑并不会拿到那300万元。”杨丽雅说。

以维系家庭为重

虽然爱情保险并不见得多么保爱情,但其依然有着自身的优势,最突出的就是相爱的人购买这样一份保单,以家庭的名义来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都有受益权。

例如,某保险公司主打“一张保单保全家”概念,以家庭经济支柱为投保人,家庭所有成员均可成为被保险人,并能随着家庭需求的变化不断升级。在保单中,只要有一人购买主险,其他家庭成员可自由选择添加意外、医疗等附加险。突破以往客户不能单独购买附加险的限制,避免家庭成员保障的缺失,还大大地减轻了保费的负担。

而据上述理财师杨丽雅介绍说,在保额、保险期限、缴费期限相同的条件下,这种“夫妻合保”的保费相比于两个投保人单独投保,费用大概可节约10%〜20%左右;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也会越大。

再比如,某保险公司推出的“爱妻保障计划”的爱情婚姻保险,保险期限为7年,该产品收益率随利率的调整而有所变化,收益可比同期固定存款利率高0.7%。实质上是一款理财型产品。

“所以说,这类产品对维系家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而且具备理财功能,尤其是对那些经济实力有限的年轻夫妇而言,还是比较实惠的理财途径。”杨丽雅说。

此外,需要提及的是,由于这类产品的投保双方都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万一婚姻遭遇变故,“爱情保单”是可以拆分的,但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夫妻双方婚姻遭遇变故,保单是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拆分的,拆分后双方的权益也不会受损,保险责任也是可以继续有效的。像这种保险产品,多数也会列有‘拆分条款选择’。”上述高端客户经理表示,“但也存在一种可能,就是退保。我遇到过这样一对夫妇,购买了一款这类型的产品,两个人在拆分保单的时候,一方由于不太愿意合作,另一方就显得很被动。保单仍是在缴费期间内的,因此,退保只能拿到现金价值。如果两个人在权利与义务上进行适当的协调,或许就能避免一定的损失。”

是噱头还是市场

虽然市场上不断地涌现出各种“沾边”爱情、婚姻系列的保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也前赴后继,但对于其市场的前景性,保险公司心里也自有分寸。

在某保险公司日前举办的“爱情保险”新产品发布会上,该公司的一位高管就曾向记者坦言:“起初这种产品在我们内部审核并没有通过,因为它并不赚钱。但是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我们仍决定推出这样的产品。”

对于“并不赚钱”的理由,某保险公司产品部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事实上这样的专属产品的保费并不会太高,所对应的佣金也就不会高。包括所谓的连生型保险,现在保险公司是不愿意做的,因为利润相比其他寿险并不高。产品销量好不好一方面要看市场需求度,另一方面还是要靠推广机制。长期来看的话,没有一定的激励措施,销售一线或许都不会对此产生太大的热情。”

换句话来说,保险公司推出新的保险业务,其根本目的肯定是想要盈利的,而推出这种爱情保险、婚姻保险的动机是本着想“名利双收”的初衷。一位保险经纪人说:“确实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营销手段,这种听上去名字很有噱头的保险产品,也能一定程度起到保障的作用。起码一开始还是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宣传效应。”

尽管保险公司“精打细算”,但市场对于这种带有爱情“噱头”的保险产品还是抱有一定的“讨彩”心理,特别是年轻新婚夫妇。一些推出该系列产品的保险公司市场调研分析也显示,市场对于这类产品还是抱有一定的兴趣。

上述高端客户经理认为:“一方面是其对家庭保障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起码有这个投保意图,就是被保险人责任感的体现,也能体现出爱情的意义;另一方面,确实也有人是为了这些喜气的名字,像‘爱家之约’、‘百年好合’之类的,还是想讨个吉利。”

“这种产品有没有市场?肯定是有的。”上述产品部工作人员认为,“但是,它几经包装,显然偏离了保障爱情的轨道,更像是升级版的家庭寿险和分红型保险。当然,一方面确实与概率测算的不确定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现在业内保险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存在一定的关系,现在人们购买保险更注重理财,希望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一定的返还,保险公司也愿意做分红型的产品,消费型的纯保障保险并不能为保险公司带来太多利润。”

不过,上述受访人士也均认为,随着社会的变革,人们对保险需求的多元化,这种爱情、婚姻保险还是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保险品种的个性化和多样性是保险业发展的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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