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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监管之困 [《金融世界》2011年09月号 ]

        备受关注的中美审计监管会谈在会后一个月才得以披露。这场会谈,是中美监管层为加强对中国概念股的会计监管合作而发起的。
  自4月份开始发酵的中国概念股风波,凸显出中美两国之间的监管真空。一批会计师事务所被指责帮助企业粉饰报表、夸大利润,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会谈无果
  从双方共同发布的公告看,此次会谈并未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
  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后,才可以从事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并应接受PCAOB的监督检查。但由于地缘问题,PCAOB一直未能对此类中国会计机构进行有效监管,中国证监会认为这涉及主权问题。
  自2007年以来,中美双方开始跨境监管谈判,但未取得实质进展。PCAOB表示,目前已有900多家来自87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该委员会注册,其中,110家来自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
  对于7月11~12日的会谈,美方代表团在出发之前有较高期待。在会谈之前的公开表态中,美方代表团成员——PCAOB委员弗格森说,这次会谈的目的是交流双方各自如何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以及推动一项合作协议,以便中方与PCAOB对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合监管。
  分析人士认为,此番会谈没有达成实质性的可操作协议,存在现实原因,中美两国的监管理念、司法制度、会计制度等差别较大,甚至涉及司法管辖以及国际司法等问题,而证券监督部门无权去制订或修改法律。
  
中国证监会的责任边界
  关于中国证监会是否在中国概念股的监管中负有责任,各方也有不同看法。一般的理解是,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遵循的是海外的规则,并不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中方没有监管的义务。
  “而且,如果在美上市的公司在国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是海外离岸公司有问题,中国监管机构也很难介入。”美股分析师梁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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