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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石墨门” [《金融世界》2011年07月号 ]

  6月15日,上市公司中国宝安的一纸公告让持续了3个月之久的石墨矿风波“尘埃落定”。可这个结果也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安徽投资者刘某的维权热情,甚至信念。

  当日早晨8点,作为刘某代理律师的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在网上晒出了自己的看法:监管层虽然认定宝安有责任,但未定性为虚假陈述,而交易所的处分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投资人不能据此作为前置程序提起民事诉讼。

  这样一来,包括刘某在内的受害投资者就无法起诉中国宝安虚假陈述。与此同时,“法院口头通知不受理”的消息也让刘某起诉信达证券一事变成泡影。

  3个月的关注和努力,刘某换来的却是一声叹息。在这一被外界视为“力度不大”甚至“客气”的处罚结果面前,刘坦言,自己“泄气了”。

 

一场“罗生门”

  有着十多年股龄的刘某,目前在安徽宿州经营一家小卖部,以此维持全家生计。此前,他是当地某电厂的一名职工。用他的话说,电厂宣告破产,自己也就没再上班了。

  作为一个老股民,刘也经常看看财经媒体上的信息,当中就有金融界、东方财富网、新浪网、大众证券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股民耳熟能详的名字。

  财经网站上不时挂出的上市公司研究报告自然也会吸引刘某的关注。只不过,他自己也没想到,上市公司的公告和券商的研报竟然会“互掐”起来。

  据刘回忆,今年2月23日前后,当时市场上的有色股表现不错,“我看到网站上的报告说中国宝安有新能源,有石墨矿,就想做个中长线。于是2月23日开始买入中国宝安。”

  实际上,早在2010年9月6日,湘财证券就在调研报告《中国宝安:房地产和新能源的价值明显低估》中提到,中国宝安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贝特瑞”)拥有石墨矿。此后,发布多篇报告的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信达证券等三家券商也无一例外地提到了中国宝安的石墨矿。

  在此期间,中国宝安的股价也从不到12元飞涨至25元。但股价的坚挺上扬似乎并没让上市公司注意到这些在市场上广泛流传的券商报告。

  直到3月15日,中国宝安的澄清公告才姗姗来迟。四家券商研报中“有石墨矿”的说法,在中国宝安的澄清公告面前俨然成了一个“谎言”,而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可谓吃了一记闷棍。

  中国宝安出澄清公告后的第二天,中国宝安的股价逆市下跌4.47%,当日,沪深两市的涨幅均超过1.1%。刘某无奈地割肉出局,损失了7106元。

  在媒体的围攻压力下,3月23日,湘财证券致函多家媒体给予中国宝安强烈反击,指出有关石墨矿的信息正是来自中国宝安及其子公司贝特瑞公开的信息。双方各执一词,真相难辨。

  不料,整整一个月后,4月15日,中国宝安再次发布了一个颇具颠覆性的公告,资本市场为之哗然。在此次公告中,中国宝安基本向投资者确定了其子公司拥有石墨矿的开采权。

  在一首打油诗里,刘某尽诉这场“闹剧”:“是我太傻太天真,还是你们心太狠,当初我看见你们在鼓吹宝安多么好,石墨啊石墨我出师不利啊,当我建完仓你们销声匿迹了。还没尝到赚钱的滋味啊,突然停牌说没有这个了……我果断割肉出局,我想我不能立于危墙之下啊,卖了一了百了,哪知4月15日宝安说拟合资开发石墨矿……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为了讨个说法,刘几经辗转,最终在张远忠的建议下,拿起了法律武器进行维权。4月底,接受股民委托的张远忠向证监会提出了请求查处的申请。5月初,证监会在回复函中表示正在对四家券商进行调查,并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不成都要打官司,目的就是要给券商敲个警钟。以后券商写报告就要更加谨慎。”刘某告诉记者,自己对于官司的输赢结果并不是很看重,但是社会的道德底线不能触碰。

  仅数千元的损失就在资本市场上祭出法律维权的大旗,这一做法招来了外界对刘的质疑和不解:“这么大年龄了还这样较真,是不是有点傻?”“是不是故意炒作?”刘却付之一笑,“如果不这样认真,社会将会怎样?”

  正如刘所说,当较真的人多了,维权的人站出来了,资本市场的诚信体系才不至于垮塌,市场才能更健康。

 

水落石出

  然而,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围绕着“谁在说谎”、“谁有过错”等问题,各方的激战并未停止。

  5月17日,刘某一纸诉状将信达证券告上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理由是券商涉嫌虚假陈述,欺诈客户。

  其他投资者则在伺机观察。“没有有关券商的研报,我是绝对不会投入大笔资金的。”一位曾考虑起诉研报失实券商的中国宝安的投资者在回复记者的邮件中写到。

  眼见官司就要上身,信达证券就起诉问题对媒体喊冤。该公司认为,信达证券的研究报告是提供给自己的客户、特定对象用的,通过其他渠道使用信达证券研报的投资者并不能向信达证券行使权利、追究责任。

  但是在业界人士看来,“看报告者非券商的客户”并不能成为券商自身研报出现问题的推脱之辞。

  刘某指出,“开始是铺天盖地的研究报告,然后上市公司说研报失实,没有矿,之后又说有矿。整个过程,就像上市公司和券商串通一气。可他们是否勾结炒作,我们也不得而知,没有证据,股民举证的难度太大。”

  在信达证券一位人士看来,这是一场无妄之灾,“我们也是被上市公司误导了,但整个事情最终演变为舆论一边倒的态势,券商成众矢之的,而结果却是大家都被误导。”

  一家券商研究所的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是难掩激动,直为券商鸣不平:“舆论说券商造假。如果是造假,情况无非是宝安造假,或者宝安和券商勾结一起造假,又或者券商自己造假。但是各家券商都有自己的利益,彼此是相互竞争的关系,怎么会串通起来造假?并且四家券商同时认定这个事实?而如果宝安和券商勾结,宝安为什么要指责券商研究报告失实?这在道理上也说不通。何况证券公司要获利的话,也不会采用这么蹩脚的手段。”

  为券商喊冤者不在少数。“券商被忽悠了!”一位曾在湘财证券担任研究员的人士告诉记者,中国宝安的业务较多,而湘财证券参与调研的研究员只有两个。一个是房地产行业的研究员,另一个是新能源行业的研究员。当时宝安的高管口头说过他们有石墨矿。此外,他们的报告中有一段石墨矿的资料是直接copy中国宝安子公司网页的内容。

  这段资料也正是券商反击中国宝安最有力的筹码。湘财证券方面称,2010年七八月份还看到“贝特瑞拥有近2.68亿吨储量、适合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可以确保原料供给稳定、持续”这一信息的链接网页。

  而后来交易所给中国宝安的处分也认定了中国宝安因与其子公司的表述不一致而存在违规行为。这等于还给券商一份清白。

 

券商亦有责

  中国宝安的受罚让券商“沉冤得雪”,可四家券商的问题还是被眼尖的法律人士指出。

  此前,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就毫不客气地向记者指出,宝安的责任并不意味着券商可以免责。公开的数据,券商研究员是可以采用的。但如果有不足之处,就需要去核实。

  尽管券商研报中的石墨矿信息出自中国宝安子公司网站,但是券商仍有过失。宋一欣认为,中国宝安2008年年报和2009年年报有关石墨信息的内容是有变化的,券商却没有核实两份年报中石墨内容的“先有后无”以及子公司网站石墨矿信息的“上了又下”。

  记者查阅年报后也看到,与2008年年报中“努力打造一条完整的石墨矿等开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描述不同,2009年年报中并没有披露任何石墨矿进展的相关信息。

  “不经核实就引用未披露的信息”,券商恐难辞其咎。宋一欣也呼吁,证监会对于券商的核查结果需要进一步公布。

  刘某说,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研究机构,都不能再忽悠人,今后总会有人较真,会有投资者站出来指出报告不符实际,这样对他们也是一种打击、一种约束。

  经历了石墨矿风波,如今,券商研究员也倍感压力。“有时候不知道研究报告要从何下手。”前述信达证券人士告诉记者。

  风波背后所暴露出的行业问题,也同样引起业界的思考。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在对卷入石墨矿风波的各家券商调查后,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召集了15家券商的研究所所长和分管研究业务的领导,讨论研报的发布和制作问题,并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发布研究报告调研问题的综述》(下称《综述》)的内部文件。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社会没有认识到研究报告是干什么用的。”前述券商研究所所长认为,未经授权转载的客户去起诉发布报告的券商,首先这些客户就侵犯了知识产权。

  现实中,作为卖方研究机构,券商的研究报告主要是提供给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及大客户使用。此外也提供给各地营业部的投资顾问及销售给其他证券机构。

  然而,这就涉及研究报告的发布问题。不少券商的研究报告在Wind资讯上发布,而一些券商为了提高影响力,则将报告免费提供给媒体,另外一些券商报告则通过其他渠道流传到网络,使公众可以免费得到。

  痛定思痛。监管层要求券商严格管理报告的发布。据悉,券商和媒体签订授权协议后才可以转载报告,否则将追究未授权媒体或机构的责任。

 

信披惹的祸

  值得关注的是,继石墨矿事件中的四家券商之后,老牌券商申银万国也陷入一场类似的尴尬,其在研究报告中提供的订单数据,遭到上市公司张化机的否认。

  不难发现,这些“研报门”都触碰了一个敏感的问题,即券商获得了内幕消息并用于研报中。在《综述》里,监管人士给出的看法是,上市公司未经发布的内幕消息不应该出现在研究报告里,这属于泄露内幕信息。

  今年年初,一位基金公司的投资人士就曾告诉记者,每天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满天飞,不少基金经理、交易员也仍然热衷于从四处搜寻上市公司的小道消息等内幕信息。作为卖方机构,券商是上市公司信息源的重要提供者。

  但是,券商探寻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的现象在中国股市由来已久。追根溯源,包括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各路人马挖空心思找信息的一个诱因,恐怕还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不及时。

  前述券商研究所所长认为,作为证券市场建设的主体,券商、媒体应该推动上市公司尽可能充分地披露信息。上市公司所有信息都不公开更容易产生内幕交易,信息阳光化才是最好的方式。

  “现在的问题是,券商的研究报告都是做多而不能做空。”该所长指出,事实上,券商的研究机构恰恰应该充当监察的角色,揭露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

  据悉,对上市公司调研信息的管理方面,监管层要求券商研究员在上市公司调研活动中不得主动寻求内幕信息。如果被动知悉内幕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停止撰写发布涉及该上市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

  而在内幕信息等消息的使用上,监管层的建议是,券商要把握法律法规确立的底线要求。证券研究报告不得使用内幕信息;如果无意接触了内幕信息,也不得在证券研究报告中以任何形式变通体现。

  “以后会留神这些事情,一定要留痕。一些有关上市公司的敏感信息、未披露的信息则不会写在公开的报告里,会和机构客户私下交流。”前述曾在湘财证券担任研究员的人士说,公开发布的报告主要是体现研究员自己的逻辑。

  不过,要避免券商研报失实所引发的混乱,只把板子打在券商身上,或许也不公平。包括上市公司、券商在内的市场各方都要“归位尽责”。

  “现在的市场环境下,所有参与者都有责任。上市公司有不诚信的地方,股民也有自己的责任,比如盲目跟风,听消息炒作。只有每个参与者都从自身的角度去完善,市场才会好。”刘说。

 

链接

深圳证监局的监管意见

  一、中国宝安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方面存在问题

  1. 对子公司网站刊登信息把关不严

  贝特瑞网站曾刊登了“拥有近2.68亿吨储量、适合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可以确保原料供给稳定、持续”的信息。公司事前没有对该信息进行审查,也未及时更正。

  2. 接待投资者调研工作不规范

  公司安排投资者到子公司贝特瑞现场调研并由非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回答提问的不恰当的沟通形式,回答问题不谨慎。此外,在接待投资者调研时,公司未要求参加调研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签署承诺书,也未对调研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3. 未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公司在投资者调研结束后,没有对券商出具研究报告的情况进行关注,待几家券商的研究报告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时,也没有及时向相关各方反馈真实情况,对相关石墨矿的信息进行澄清。

  二、证监局整改要求

  1. 公司董事会应专门召开会议,查找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形成相应的决议,并对上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认真问责。公司应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负责人开展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司诚信规范、守法合规意识。

  2. 公司应修订、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遵照执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应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网站刊登信息、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接待特定对象调研、接受媒体采访等非正式公告披露方式的管理,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4. 公司应加强对涉及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的监控。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或进行澄清。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决定

  一、中国宝安及相关当事人违规

  贝特瑞网站上曾有“贝特瑞拥有近2.68亿吨储量、适合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可以确保原料供给稳定、持续”的陈述。而中国宝安以公告形式披露公司目前没有石墨矿。在是否拥有石墨矿的问题上,中国宝安表述和贝特瑞网站上的表述不一致。中国宝安没有对子公司贝特瑞对外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严格审查,造成公司股价异动,市场影响恶劣。

  二、交易所处分决定

  1. 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 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裁贺德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3. 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娄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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