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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业酝酿新局 [《金融世界》2011年04月号 ]

 

  2010年,股指期货作为国内首个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经过近一年运行,表现出了较为理性和成熟的一面。与火热的中国股市对接,期货市场已不再是“小众”关注的领域。

  分析人士透露,2011年期货市场亮点将会以新的交易品种为突破,而期货公司期盼已久的新业务也将推出。

  

新品种陆续上市

  2010年4月16日,监管层力推股指期货,之后商品期货市场还将上市何种新品种及其上市时间表,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此前市场猜测较多的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将推出铅和白银两大品种:一方面,由于这两大品种筹备时间长,相对成熟;另一方面,由于上期所在多个场合表示将上市两大品种,但是由于期货市场在2010年物价上涨中受到质疑,按照新品种上市的流程,新品种能否被放行也会引起业界的担忧。

  随着形势的逐渐明朗,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上市焦炭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将上市动力煤期货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将上市铅期货的格局已基本没有悬念。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铅、焦炭期货等都已处于有关部委会签阶段,2011年有望上市。据业内人士介绍,期货新品种的上市一般流程是在交易所上报方案,并经过国务院和证监会的原则性同意后,送有关部委和单位会签,会签结束后,如果获得国务院和证监会的正式批准,新品种就能顺利进入交易所择期挂牌上市。

  2010年12月6日,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适时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东北优势的农产品期货新品种。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市场关于暂停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疑虑,并为大商所上市粳稻等农产品期货品种提供了新的契机,是“十二五”期间值得期待的又一期货新品种。

  

新业务有望捆绑推出

  从期货公司完整的业务划分来看,一般可分为期货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境外期货经纪业务。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期货公司经营范围仅限于经纪业务,造成期货公司凭借交易量赚取手续费不当竞争的局面,也成为制约期货业发展的瓶颈。

  很多期货经纪公司已经意识到客户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并未带来相应净利润的增加,个别公司甚至出现了利润下降的情况。“仅依靠佣金的盈利模式是低水平的,为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并收取费用,这可能是将来期货业务的发展方向。”广发期货总经理肖成认为,从佣金制向收费制的转变才是中国期货业的“蓝海”所在。

  不久前,证监会已经就《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彰显了监管层破除制度障碍的巨大决心。

  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2010年12月初在第六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指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期货中介职能定位认识,支持期货公司在稳健前提下开展创新,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出期货公司投资咨询、境外期货经纪和资产管理等新业务,逐步扩大期货公司服务范围,促进期货公司为国内相关现货企业利用境内、境外两个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提供更加方便安全的中介服务,不断提高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而众多实力雄厚的期货公司表示已经做好了投资咨询、境外期货经纪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人才及研究储备。他们认为,这些创新业务确实到该开闸的时候了。有消息人士透露,在2011年适当的时候,投资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将会捆绑推出。

  

治理过度交易“破冰”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交易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高,现已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2010年11月全国期货市场共成交期货合约4.24亿手,同比增长近八成,当月日均成交量1.33亿手,已接近2000年1.6亿手的全年成交量。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刘志超指出,在量的增长背后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套保不足、投机过度等限制了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质量。

  北京中期研究院院长王骏透露,我国期货市场目前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比例不到5%,大量有套保需求的现货企业和有关产业尚未进入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期货市场在物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也推出了很多的新措施,比如各大交易所纷纷提高了保证金比例,以及手续费优惠暂停或取消,这可以算是交易所在监管层统一部署下打压过度交易的专门针对措施。”一位业内人士在总结2010年期货市场的亮点时说,打击过度交易或将成为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上台阶的一个崭新的开端。

  该人士还表示,在2011年,随着越来越多的品种上市交易,以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期货市场的过度交易以及功能发挥等方面的治理毫无疑问将逐步提上议事日程。

  “‘过度交易’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保值不足’,不过过度交易治理率先出台措施,这也表明无论是交易所还是监管层,对期货市场运行质量的关注在倾注更多的心力。”一位长期从事期货行业的上海某期货公司副总经理指出。

  2010年12月初,关于修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到期货公司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注重对期货公司综合实力评价的基础上,将引入服务国民经济能力做为评价标准。

  刘志超指出,“这是强化期货公司服务国民经济和产业经济中介职能的重要举措。”

  据悉,目前监管层以及交易所正在酝酿包括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量、成交额、持仓量等指标统一按单边计算的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措施,使期货市场与国际接轨,在成交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加强对国内期市服务现货企业套期保值的力度,助推期货市场从量变走向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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