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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金融模式再掀波澜

2011年06月27日 13:56  
作者:魏宗凯   责编:吕星  lvxing-lucky@126.com   月号:2011年6月号 来源: 金融世界



  由于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陈晓的一番言论,家电连锁企业“类金融”的商业模式近日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家电连锁行业经过20年的发展是否真的像陈晓所说“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卖场经营模式是否已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

  事实上,舆论针对家电连锁企业“类金融”商业模式的讨论已有多年,只不过这一次由于昔日据理力争的陈晓跳出来“反水”而备受关注。众所周知,拥有全国性销售渠道网络的家电连锁企业,能够像银行吸收存款一样,通过“账期”来占用供应商资金,将获得的周期性无成本短期融资投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或通过变相手段转作他用。而供应商为了在家电连锁的卖场内获得一席之地,不得不接受“进场费”、“过节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成为家电连锁业最终净利润的主要贡献来源。

  国美电器2010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净利润19.62亿元人民币,而来自供应商的收入为21.67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26%,比上一年的5.21%有所下降。同期,苏宁电器净利润40亿元人民币,来自供应商的收入则超过30亿元。

  “跑马圈地”的扩张模式已经成为家电连锁企业屡试不爽的利器,2011年,国美、苏宁分别制定了480家、370家的新开门店目标。如果完成开店计划,两家公司将创下有史以来单个财年开店最多的纪录。

  媒体援引陈晓的话称,从总部到大区,再到分公司,甚至门店和柜台都成为了收费点,这样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电器连锁的好日子要结束了,因为卖场经营模式已经成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供应商都想摆脱的高价卖场”。

  连锁卖场向供应商收取的这些费用是否合理?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在微博上发表观点认为:1. 国外零售业也有各种费用;2. 高费用是目前中国零售业现状的反映;3. 费用高低完全是上下游博弈的结果,谈不上“毒瘤”;4. 目前政策承认这些费用合法;5. 关键是加大对灰色费用和垄断的查处力度;6. 出路在于平衡价差、费用、供应链优化这三方面。“在现阶段进场费不可能消失,因为渠道的稀缺和强势,进场费相当于紧俏门票,总有人愿意付钱”。

  早在2005年9月,为了严厉打击一些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11个部委联手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2006年10月,我国还出台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零供关系最终还是要靠市场解决。进场费是市场经济合理的产物,进场费从产生到发展到消亡,必然有它自然的规律。为了确保市场能够更优化地配置资源,需要有政策的引导、规范进场费,防止出现恶性竞争和腐败。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尽管零供矛盾时有发生,但总体来看,目前零供关系正逐渐从相互挤压争利的博弈,转变到共同提升供应链效率,协作创造更大的共同价值。

  曾在国美体系内工作过12年的永乐生活电器公司总经理路炜告诉记者,家电连锁的门店作为销售场所,关键是看能给供应商带来什么,拉动销售和扩大市场份额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在这个共同目标下,双方的投入应该是合理的,不能说是谁盘剥谁。

  更重要的是,家电连锁有效地制约了供应商单方面提价,将利润空间尽可能压低,让消费者受益。应该说家电连锁渠道不是“高价”卖场,而是给消费者真正带来实惠的卖场。

  据介绍,近年来,家电连锁业一直努力推动供应链的优化,国美、苏宁等相继宣布取消进场费,将终端经营必须的合理成本纳入采购合同中。通过合同模式的改变,使供应商与渠道都能在规范、透明的预算内进行经营与管理。从两家上市公司的财报来看,“其他非经营性收入”已经明显下降。

  在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国建看来,零售企业靠向生产商或供应商收取进场费的盈利模式如今已成零供矛盾和扩大消费的最大阻碍。进场费可以收,但要收得合理,而且不能光靠进场费盈利。零售业不能只做个商业地产的业主,把卖场里的位置租掉就行了。要有自主经营、品牌开发的意识,走价值型连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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