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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8日 10:03  
作者:韩洁   责编:吕星  lvxing-lucky@126.com   月号:2011年3月号 来源: 金融世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决定》提出,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支持水利加快改革发展,始终是公共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尽管中国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目前中国水利建设仍然相对滞后,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

  与扭转水利建设滞后局面、加快水利建设发展要求相比,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规模仍然有待提高,水利资金安排使用分散的问题在一些领域和环节还较为突出,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亟待建立;水利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投入来源比较单一,缺乏运用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的有效办法。

  财政部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水利投入3655亿元,比“十五”时期的中央水利投入1772亿元增加1883亿元,增长1倍还多。

  这位负责人指出,下一步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确保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有明显提高。

  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等民生水利项目;要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整合机制,实行资金统筹安排和集中使用,形成合力。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水利建设的投融资体制,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和引导农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水利建设管理的激励机制,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形成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

  《决定》明确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体现了国家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政策导向,是新时期国家健全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又一制度保障。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央的这一政策,努力实现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过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确保足额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要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集中资金用于当前农田水利建设最薄弱环节,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在资金安排上向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适当倾斜,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决定》还提出,要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对此,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政策功能,促进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

  2010年中国水利投资是2000亿元。《决定》提出,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意味着未来10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这也对“十二五”期间国家水利建设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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