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号出刊
 
[新华08网站] [金融世界论坛]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杂志征订]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10-88051563
 
文章
日期
  首页 | 特别策划 | 大调查 | 金融家 | 国际观察 | 风向标 | 兼听阁 | 热点 | 产业 | 公司 | 市场 | 其他
  金融世界 > 大调查 - INVESTIGATION
 
中国保险业何去何从

2011年05月05日 10:51  
作者:梁敉静   责编:王虎云  huzifay@126.com   月号:2011年4月号 来源: 金融世界



    业内人士认为,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从分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已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选择。
  业内纷纷预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必然出现越来越多的金融综合机构。
  在当前金融综合经营的背景下,中国保险业怎样才能健康稳步发展?中国保险企业应怎样选择经营模式?如何理性看待中国金融保险集团近年来发展迅速这一现象?在金融综合经营趋势下,法律和政策应当起到什么作用?
  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
  
如何决定经营模式
  《金融世界》:金融市场的经营模式多种多样,既有分业经营,又有综合经营。您认为应当如何确定金融市场的主流经营模式?当前中国的主流经营模式又应当是什么?
  郑伟:金融市场的主流经营模式应当取决于消费者的主流需求。不能简单照搬国际经验,而应考虑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
  经营模式本质上是供给方的组织模式,供给取决于需求,而且,金融业属于典型的服务业,金融业的发展建立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市场经营模式只是一个外在表现,其本质还是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
  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是,区域结构和业务结构长期不均衡,城乡金融发展差距大,在农村地区、中小城市和大城市中的中低收入阶层,存在大量金融消费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的现象。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判断中国金融市场消费者的主流需求是较为单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不是“一站式”的金融服务。
  因此,满足消费者主流需求的主要思路应是推动纵向的金融深化发展,而不应是推行横向的金融规模扩张;应是推动金融业中的每一个子行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改进产品和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而不应是求大求全,以进入世界500强为主要目标。
  因此,相对于中国目前这样一个经济和金融发展阶段而言,金融市场的主流经营模式应该是分业经营,而不是综合经营。当然,这并不排斥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的综合经营的试点和探索。
  《金融世界》:在当前金融综合经营背景下,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那么在金融市场中的企业应当如何选择发展模式?
  郑伟:对于金融市场中的企业,它们究竟是选择综合经营还是分业经营,应当主要取决于交易成本,以及由此决定的企业适度规模边界。
  判断企业选择得当与否,不仅需要建立在“成本-收益比较”的基础上,而且需要建立在“成本-成本比较”的基础上。
  也就是说,即使企业选择拓展某项业务或流程的收益大于成本,也需要比较采取何种方式来拓展这一业务或流程更节约成本,更有效率。
  比如,保险公司欲拓展银保业务,应选择通过建立自己的银行来发展,还是选择通过与现有银行的市场合作来发展?这就需要比较企业内部管理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的高低。
  如果市场交易成本高,那么应当选择建立自己的银行,即采取综合经营的方式;如果企业内部管理成本高,那么应当选择与现有银行合作,即仍保持原有的分业经营的状态。
  当前中国金融市场中的企业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倾向,即不论条件是否符合,都希望发展综合经营,认为企业规模越大越好。其实,这是一个认识的误区和危险的倾向。
  
冷静对待“集团化”
  《金融世界》:近年来,中国金融保险企业组建集团的热情很高,您刚才提到,金融保险企业未必都适合选择综合经营,那么,已经选择了组建金融保险集团的金融保险企业应当如何理性发展?
  郑伟:考虑到金融市场上消费者的主流需求以及金融企业的具体情况,金融保险企业未必都适合选择综合经营和建立金融保险集团。退一步说,如果金融保险企业选择组建集团,那么该“集团”的核心功能应是“资源整合”,而不应是简单的资本和行政纽带,不应为集团而组建集团。
  组建金融保险集团的主要理由是,市场上有消费者具有对综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我们认为,应当超越简单的集团框架的搭建,超越简单意义的“前台”综合销售,要进行真正意义的“后台”资源整合,进行系统性的核心流程再造。
  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而仅将保险、银行、证券等子公司纳入一个金融保险集团旗下,集团本身仅仅扮演简单的资本和行政纽带角色,那么“集团”的意义就被曲解、至少被大打折扣了。
  当前中国金融保险企业的“集团化”热度很高,颇有“不建立集团,就不像现代金融企业”的感觉。
  我们不反对建立集团,但我们认为集团(特别是金融保险集团)的核心功能应是“资源整合”,而不是简单的资本和行政纽带。
  
强调“风险管理话语权”
  《金融世界》:在当前中国金融综合经营的背景下,如何调整中国金融法律和监管政策,防范混业带来的风险?
  郑伟:法律政策应当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并注重协调相关各方利益,包括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大小公司之间、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
  当前中国金融综合经营领域的很多改革都建立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政府行政决策容易产生偏向,因此需要特别强调法律政策的重点是协调相关各方利益。
  比如,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金融机构争取综合经营方面,法律政策应当强调平衡,不能对不同金融机构给予不同待遇。
  在同一金融集团之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子公司之间,法律政策应当强调设立“防火墙”,阻断“利益输送”的渠道。
  在大小公司之间,法律政策应当避免“嫌小爱大”,比如只要偿付能力充足,财务稳健,允许大公司投资的项目就应当也允许小公司投资,而如果偿付能力不足,财务不稳健,那么即使规模再大的公司也应当严格限制。
  在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法律政策应当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强调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因为金融综合经营的强势性与复杂性很可能会对消费者权益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金融世界》: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发展过程中,保险业应当掌握哪方面的话语权?强调其话语权的意义何在?
  郑伟: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话语权更多地不是表现为“金融话语权”,而是表现为“风险管理话语权”。
  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保险业的核心功能是经济补偿和风险保障。
  即使保险业做大做强,甚至资产超过银行业和证券业,其金融话语权也是相对有限的,因为相较而言,银行业和证券业是较为纯粹的金融业,银行利率的调整和证券市场的波动可能影响千家万户,而保险业的金融功能是衍生功能,其金融影响力通常不及银行业和证券业。
  其次,虽然金融话语权不是保险业的强项,但是保险业的“风险管理话语权”却是独特而重要的。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我们主要依靠政府;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我们则应当主要依靠市场,特别是商业保险的力量。
  实际上,在巨灾发生之后,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救济,还是依靠保险补偿进行损失管理,是判断一国市场经济发展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
  在当前的中国,特别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背景下,强调保险业的“风险管理话语权”的意义在于:第一,有利于保险业坚持正确的行业发展方向。保险业不必与银行业、证券业比资产,比规模,而应立足于在经济社会的风险管理中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发挥多好的效果。第二,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因为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如果没有保险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不完整的。
  “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背景下,我们不仅不反对,而且积极支持保险业进行金融综合经营的探索和试点,但是我们强调在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在保险业探索金融综合经营的过程中,需要从市场、企业、法律、监管等方面把握一些重要的理念,以免发生偏差。”郑伟在采访的最后补充道。

 
 
2011年7月号
 本刊精选图片
 往期回顾
2011年6月号

[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