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成都8月27日电(陈奥 白丽)据了解,四川省剑阁县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对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扶贫硬任务,落实六项政策,实施三项举措,强化动态监测,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有效阻击并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全面落实医保六项特殊政策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一是由财政全额代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确保应保尽保。自2017年以来共代缴7600余万元,实现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
二是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占比控制在10%以内,县域外住院按照逐级转诊的原则实施,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30%以内。2016年以来共结算县域内住院贫困患者13万余人次,总医疗费用5.24亿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39亿元,县财政出资支付0.37亿元。
三是将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县域内个人自付控制在10%以内。2017年以来共为慢性病患者支付2600余万元。
四是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为一般参保群众的一半,支付比例比一般参保群众提高5个百分点。
五是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履行转诊转院手续的贫困患者,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比例予以救助。2019年以来共救助400余万元。
六是实施“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该项目由县人民政府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协议,为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18-60周岁)患大病重病赠送住院补充医疗保险。2018年、2019年两年共理赔1479人262.13万元。
强化实施三项举措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一是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提金,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实行“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方便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报销,避免多跑路,同时实行网上异地就医备案,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措施。
二是强化控费措施,督促医疗机构控制医疗成本,减轻贫困患者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产生自费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严禁过渡医疗。
三是加强基金管控,综合运用医保协议管理和联合卫健主管部门执法,从源头上增强医疗机构救治贫困患者的主动性和自觉意识,坚决查处违反医保扶贫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加强动态监测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联合卫健部门建立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医保系统排查,将患有大病重病的贫困人员名单反馈给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与卫健、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阻击因病致贫返贫工作措施,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对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实行“即参即享”,督促乡镇完成边缘户和风险户尚未参保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简化转诊转院办理程序,实行分级诊疗,提高贫困人口报账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高的特殊困难人员,提高救助比例,适度拓展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