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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环境因素分析 [《金融世界》2020年04月号 ]

本文试图透过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一般性和国际性原因,深入探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特殊性和体制性原因,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新华财经北京4月17日电 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环境因素分析

作者:杨德勇  代海川 (作者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中小企业融资一直是困扰我国党和政府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利好中小企业的政策,例如,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所缓解,但是政策效果依然不是很明显,治标不治本。从中小企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指数》来看,中小企业资金状况依然偏紧,2019年四季度中小企业资金指数为99.0,比上季度下降0.3点,已经连续三个季度下降,低于景气临界值100。其中,流动资金指数为91.8,下降0.2点;融资指数为90.2,下降0.4点;在调查的8个行业中,5个行业流动资金指数下降,4个行业应收账款上升,6个行业融资指数下降。可以看出,2019年国家经济出现下行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更加严重。再加上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暴发对中小企业影响较大。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是极为迫切的。本文试图透过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一般性和国际性原因,深入探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特殊性和体制性原因,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普遍性、国际性和一般性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在现阶段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非常成功,前景发展也非常可观。但是从金融效率的角度看,银行并没有太多时间去搜寻这些好的企业,并且时刻关注这些企业会给银行造成巨大的成本负担。因此,企业在发布融资需求的时候,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映日常经营状况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基本信息,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并不能提供银行所要求的法律上规范的表达形式。因此,银行会对企业的运营信息以及前景分析缺乏可信度。最后就会造成经营良好的企业无法获得资金,而银行的资金也找不到可以投放的企业,从而造成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成本不经济

从企业角度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提供完备的财务管理等各种报表,然后经过评级、贷款评估、审批等手续,有时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否则难以获得金融部门的信任。由于中小企业生产和管理都很原始,如果让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不仅需要其在会计人员、财务系统、外部审计等方面加大投入,甚至还需要补缴税费,这极大地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导致了企业的成本不经济。

从银行角度看,在传统信贷风控中,银行主要以人工的方式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按照既定的业务流程,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时间和业务成本巨大。在金融效益上,相比大型企业的大额贷款,银行更没有动力主动满足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需求。很明显,小额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又一障碍。

(三)管理不规范

在实践中大多数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比较重视经济效益,容易忽视人才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奖惩制度的不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人员松散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扩大发展。除此之外,中小企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存在一人兼任多个岗位的现象,这样松散的企业管理模式长期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特殊性、体制性原因

(一)缺少门当户对的金融机构

长期以来,以银行业为主的间接融资始终在我国社会融资中占据主要地位。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0年2月末,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各项贷款余额100.26万亿元,而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为主的直接融资余额仅为31.73万亿元,可见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依然不合理。间接融资的主导权一般掌握在银行手里,融资条件、融资风险等主要由银行进行识别和鉴定。因此,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被动地位。2019年一季度末,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各项贷款余额为91.3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4.8万亿元,仅占38.12%,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9.98万亿元。可见,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贷款中占比较低,缺乏专业的与其身份对等的中小银行为其提供信贷服务。

(二)产权保护的缺失导致民营企业行为的短期化

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产权保护的意见,各部门出台了许多文件,较为散乱和重复,缺乏层级效力和影响力。再加上部分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各项权益不予保护,使得民营企业在夹缝中生存极其困难。2018年全国工商联对10000家民营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全部样本企业中至少8.67%的企业遭遇产权问题。其中就侵权情形来说,发生比例最高的三项分别是:政府毁约致财产损失(5.10%)、过往产权错案未能纠正(4.74%)和政府翻旧账(3.57%)。虽然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承认了私有财产的权利,《公司法》也明确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及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但实际上,民营企业的出资人和公司财产经常被等同化,在民营企业主投资失败时依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大了民营企业主的家族风险,也使得民营企业主缺乏安全感进而导致短期行为。

(三)基础性金融市场结构性缺陷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市场化程度低,企业上市和发债受到严格管制。以企业发债为例,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我国企业发行债券须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符合标准;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发债前三年连续盈利;企业通过发债融入的资金投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生产性支出。而大部分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满足这些发债条件。直接融资市场无法解决企业的困境,导致企业融资主要靠银行借贷。

从企业数量上看,截至2019年12月22日,沪深两市共有3753家上市公司,其中2368家为民营企业,占比为63.1%。创业板中近九成为民营企业,科创板中逾七成为民营企业。从融资结构上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在我国占比约5%,而国际占比通常达到70%左右。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与我国中小企业的体量相比,其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规模微乎其微,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基础性金融市场结构无法适应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六)金融生态环境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艰难

企业融资不仅受金融市场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对其的影响也会比较明显。而金融发展只是企业外部金融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地区的经济环境、法治约束、诚信建设以及政府的干预行为都会对企业融资产生重要影响。从国际经验上看,现阶段要彻底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就必须改变金融生态环境。

第一,法律约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保障。我国真正能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各项权利的法律法规却微乎其微,法治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辅助法律,例如中小企业的产权保护、破产清算后的债务问题等。

第二,诚信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基础。目前,部分中小企业的造假行为,给银行带来了极高的信贷风险。因此,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首要任务。

第三,政府政策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指导意见,如2020年初,疫情阻碍了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地政府都陆续出台了若干政策指导措施,降低了企业停工期间的成本,并以优惠的金融政策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政策效果还需要观察。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解决方案

第一,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产权保护。对企业产权保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法律约束。通过加快《中小企业产权保护法》的研究制定,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财产权、经营权等给予特殊的保护,保证中小企业在其经营发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真正减轻中小企业税务负担。税费负担一直是中小企业的“痛点”,虽然我国对小微企业加大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但是真正能够享受优惠的企业却有限。因此,未来的减税降负应该更偏向中小企业,拓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让政策红利能够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同时,通过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释放社会需求,保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平稳运行。

第三,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问题,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占比较高。我国民营金融机构资产总规模,约为金融业总规模的10%,处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因此,要想发展中小企业,必须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身份对等的民营金融机构,逐步增加区域性小型金融机构,放开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新型金融机构应该由“门当户对”的民营企业去做,或许只有民营金融机构,才能与中小企业保持长期合作的关系。

第四,消除基础性金融市场的歧视性结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发达,上市门槛较高,短时间内直接融资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要想消除基础性金融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必须大力发展IPO市场对创新创业最直接的支持,加快IPO注册制改革,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同时,将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真正定位于中小企业基础性金融市场,并进一步扩展到为各类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的渠道。

第五,各级政府要真正为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首先,政府应该重新审视与市场的关系,哪些应该由政府做,哪些应该由市场做,市场干不了的,政府应如何补充。这就需要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从中小企业角度出发,注重实地调研,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意见,为中小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必要时提供背书。其次,政府要牵头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社会环境,进而真正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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