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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 •调研 | 河南兰考:普惠金融为乡村振兴注入活水 [《金融世界》2019年11月号 ]

普惠金融改革实验工作的推进,为兰考县域经济发展和稳定脱贫奔小康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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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李文哲  牛少杰/文

 

自2016年获批成为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以来,河南兰考县持续推进普惠授信落实,完善普惠金融服务站覆盖,形成以数字普惠金融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建设、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的兰考模式,使金融服务进一步下沉基层。

 

信用变贷款 金融治穷根

“一开始就是想试试看,到村委普惠金融服务站申请了一下,没想到资料提交上没几天,银行就去家里做了调查,很快就获得3万元普惠授信贷款,利率只有6.75%。”提起自己的贷款经历,兰考农民张安一脸憨笑。

张安家有4口人,以前张安常年在外地打工,主要从事管道安装工作,工作很辛苦,也不能照顾家庭。2017年,他回到兰考,借助3万元贷款加上自己以前打工的积蓄,在村里建了2个葡萄大棚,第一年纯收入就达到了5万多元。

2018年,张安再次申请了3万元贷款,加上自己的积蓄又建了2个大棚。现在,4个大棚年纯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现在不用跑外地打工了,在家就能挣钱了,并且还能照顾老婆和孩子,家里日子比以前过得舒心多了。”张安说。

像张安一样,很多兰考当地的农民如今都获得了不同额度的授信。按照“宽授信、严启用、严用途、激励守信、严惩失信”原则,每户农户享有3万元的基础授信,农民拿到“普惠金融授信证”,就像拿到了一张“信用卡”,只要满足“两无一有”,即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有产业发展资金需求,便可启用信用。

据介绍,普惠贷款一次授信、三年有效、随借随还、周转使用,年利率不超过6.75%,比正常农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3.6个百分点,实现了既“普”又“惠”。农户获得贷款支持后与银行建立信用关系,再实现信用信贷互促相长。

截至今年8月底,兰考县已完成15.33万余农户的基础授信,签订普惠授信贷款合同13260笔、额度5.68亿元,发放普惠授信贷款12652笔、4.75亿元,其中大部分农户首次从银行获得贷款,农户贷款可得性与落意度进一步提升

 

打造“一平台四体系”的兰考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表示,支撑兰考普惠金融持续深入推进的,是该县形成的以数字普惠金融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建设、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的兰考模式。

获批建设实验区后,兰考将“面向贫困人口的金融扶贫”全面升级为“便利所有群众的普惠金融”。截至今年4月底,兰考已通过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录入16.03万农户信息、5708户中小企业信息,92.3%的农户有了电子信用档案。

为解决线下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兰考县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站,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不另外占用人员和场地。服务站内,注重线上业务的宣传和使用。村民到服务站办理业务时,普及“普惠通”等金融业务,引导农民使用。

截至今年8月底,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已入驻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单位17家,设立窗口22个。已建成服务站454个,其中数字化服务站2家,累计办理现金业务近123.6万笔、4.88亿元,推荐贷款2.6万笔,协助银行入户调查5.9万笔,有效提升了群众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在风险防控方面,兰考县打破以往银行、政府两家分担风险的做法,引入保险、担保等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性地建立了“四位一体”风险分段分担机制。将贷款不良率划分为4段(2%以下、2%-5%、5%-10%、10%以上),2%以下的不良贷款损失由银行全部承担,政府风险补偿基金随着不良贷款率上升而递增,银行分担比例随着不良贷款率上升而递减,风险得到锁定,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

兰考县还设置了“风险隔离”机制,针对农村地区习性具有传染性、容易成片出现不良的特点,当普惠授信不良率达到一定比例时,即对整村、整乡停止新增授信。“风险临界点”高低由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和信用环境状况自主设定。目前兰考设定的“临界点”为整村不良率达到5%、整乡达到4%。

 

普惠金融助力实现全面小康

普惠金融改革实验工作的推进,为兰考县域经济发展和稳定脱贫奔小康提供了强力支撑。按照《河南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总体方案》),要在5年时间左右把兰考建设成为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先行区、创新示范区、运行安全区,助力兰考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徐诺金表示,下一步将在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继续围绕《总体方案》,在“深化完善、复制推广、强化对接、推动立法”方面下功夫,保持韧劲,持续发力,主动担当,积极创新。

一是持续深化完善“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坚持“高质量、可持续、数字化”目标方向,继续大力建设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平台全面贯通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建设、风险防控四个体系,在总结开封市和22个省级试点县(市、区)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办法、方案、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实现业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二是尽快将兰考模式推广至全省。要求开封市和22个省级试点县(市、区)认真领会“一平台四体系”的核心要义,原原本本复制、认认真真推广。在从严把关、注重效果的基础上,年底前组织对22个试点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划分A、B、C三个等级,A级在所在省辖市全面推广,B、C级分别给予2至3个月、4个月整改提升期,整改不到位的退出试点。

三是继续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普惠通”App合规运营,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推动“一平台四体系”的数字化、线上化,推动普惠金融业务纯线上办理。探索“普惠通”App与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平台的合作,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体系。支持兰考探索“互联网+政务信息+普惠金融”新模式,建设运营数字普惠金融小镇。

四是持续强化普惠金融与金融扶贫、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突出“四个着力”,通过金融扶贫对接普惠金融,实现特惠金融支持脱贫攻坚“0到1”的点突破;普惠金融对接商业金融,实现商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1到2”的度升级;金融对接产业发展,实现金融支持产业振兴“2到3”的线贯穿;金融对接“乡村振兴”,形成从脱贫到致富的金融服务链条,实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1到N”的面覆盖,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五是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普惠金融立法。通过提交人大建议、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建议国家层面加快研究普惠金融立法,将公民享有普惠金融服务确定为基本权利,将境内所有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明确为必须承担的义务,并强化财税、监管政策协同,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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