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原油期货与铁矿石期货相继引进海外投资者,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30年发展已经日益成熟,并且越来越国际化,在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形成“中国价格”方面的作用愈加明显,但《期货法》多年来数次酝酿讨论却迟迟未能出台,不利于我国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及国际化进程。在不久前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期货法》名列其中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这表明《期货法》的立法已提上议事日程,从而有望补全中国金融市场法律体系,为下一步人民币国际化及掌握更多大宗商品定价权提供法制支持。
期货市场发展迅速亟待立法跟进自1990年起,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业和期货市场已经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商品期货成交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油脂、塑料、煤炭、黑色建材期货市场和第二大农产品、有色金属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及其他衍生品市场也在蓬勃发展。
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已经取得突破,今年以来,上海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原油期货与铁矿石期货相继引入海外投资者,日后还将有更多期货品种走向国际。期货在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一些期货品种已成为国际大宗商品定价的重要参考,“中国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受到越来越多关注。
与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相比,我国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期货市场基本法律规范层级较低,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司法解释、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业务规则构成,主要从行政的角度规范期货市场,解决了期货交易中的一些实际操作问题,解答了争议中的一些处理原则。
但是对于一些根本法律问题,如破产净额结算、支付最终性、担保品性质、交易所地位等,并没有明确答案。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等人介绍,我国《期货法》立法工作多年前就已开始,曾经出台过法律草案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最终形成法律。
据了解,我国已经针对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外汇等金融领域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只有期货市场仍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主导。
“这等于是规范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仍旧缺一个角,亟待补上。”叶林说。
业内人士认为,我们不能重蹈期货市场发展早期无章可循,随后进行紧缩性治理整顿的覆辙,而是要总结多年市场发展和监管的经验,将之上升到法律层面,以保障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上海白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智宏有二十余年的期货从业经历,亲身经历过许多期货界的重大事件。他说:“类似‘327国债期货事件’等事件让中国期货市场付出了太高代价,因为期货业法制不健全,我们不能未雨绸缪,只能是亡羊补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是时候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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