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主管
 
首页 | 特别策划 | 大调查 | 国际观察 | 产业 | 热点 | 市场前瞻 | 地方金融 | 专访 | 品鉴台 | 观点
首页 > 金融世界 > 调查 > “虚胖”的银证合作

“虚胖”的银证合作 [《金融世界》2013年02月号 ]

银行借券商资管实现信贷出表,券商甘当通道扩大资管规模,银证合作隐忧凸显。

本刊记者  张玉洁/文

“兄弟,券商资管现在是报备制。”某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不忘提醒银行客户。

先做强,后做大,还是先做大,后做强?这是许多行业、公司在发展时期都面临的选择。不过,在中国金融行业,后者更为常见。信托业近几年的突飞猛进,完美地验证了该条路径的可行性。

尽管在去年12月的信托业峰会上,监管层人士曾表示,信托还不算是影子银行,最多算是银行的影子。

但是,目前的信托业按资产规模计,或已超越保险业,成为了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行业。事实说明,即使作为影子,只要能抓住同银行业的合作机会,依然可以带来惊人的规模增长。

在逐步意识到银信合作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后,2011年,银监会开始严控银信合作。然而,随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松绑,券商资管正在复制银信合作模式,银证合作迅速崛起。

“券商资管正在做信托业前两三年做的事情。”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严认为,自去年券商创新大会以来,改革成效初显,亮点之一是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他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年底,券商全行业资产管理规模2800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这一数字达到18900亿元。其中,券商集合理财计划规模2000多亿元,定向资管计划规模16000多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规模不到35亿元。他特别提到,2012年10月,券商资管新管理办法出台后,规模增长尤为迅速,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调侃,现在银行是各家券商资管部老总需要攻克的重要战场。

然而,快速发展背后隐忧凸显。记者访问的多位券商资管和信托业内人士均表示,对这项业务长期并不看好。这种“创新”的技术含量并不高。

通道换规模

实际上,券商资管融资主要是利用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将券商作为一条通道,同银行进行表外业务。相关统计表明,定向资管计划是此轮券商资管大跃进的主要推手,而定向资管计划大部分资金来自于银行。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券商定向资管计划门槛在100万元以上,投资限制较少,双方可约定投资范围,自愿协商,基本可投资境内所有产品,备案制审批。各项要素与信托相关产品十分类似。

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基本运作方式与银信合作类似,银行将理财资金委托给券商,从而规避监管部门理财资金使用限制。目前,银证合作资金投资标的主要包括银行票据、债券、信托等。

“以券商定向资管计划为载体的银证合作已发展出近20种模式。”一位券商资产管理部人士表示,主要包括银证票据合作、银证信贷资产合作、资金池+资产池,以及银证保合作等。

记者了解到,银证票据合作是在原有银信合作被银监会叫停后发展而来。由于银行资金有限,大量票据资产出表需求始终存在,券商资管可通过定向计划进行投资。

最简单的一种银证票据合作模式是,银行委托券商成立定向资管计划,向银行购买票据资产,银行再进行回购。

票据过桥也是一种典型模式。银行将票据转让给一家所谓“过桥银行”,然后发行理财产品委托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向“过桥银行”购买上述票据资产。

在此过程中,银行掌控理财资金,支行负责保管和代理托收票据,银行不承担票据投资风险。

尽管银证票据合作操作模式不同,但票据验票、保管托收等通常都交给票据服务银行。最终收到回款后,券商作为管理人,负责定向资管计划到期清算,向委托人支付本金和收益。

“今年银证票据业务规模增长得很快,邮储银行就做了将近200亿。”某券商资管部人士透露。

此外,银证信贷资产合作给银行提供了另一条实现信贷资产出表的捷径,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购买自己的信贷资产。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一种方式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购买分行在北交所挂牌的信贷资产。

“但北交所每年额度有限,除五大行外,分给股份制银行额度很少。现在银行可以运用理财资金,委托券商成立定向资管计划,购买分行信贷资产。”一位国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人士表示。

而银证保合作对银行吸引力最大。银行运用理财资金或同业拆放资金,首先购买券商定向资管计划,然后,券商资管去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资管计划,保险公司再将所获资金存入原银行。

经过如此腾挪,资金性质发生改变,从同业存款变为一般企业存款。而在银行统计中,同业存款不计入银行上报央行的存款统计数据,而保险协议存款属于一般性存款,可计入央行统计口径,进而增加银行存款。

业内人士表示,存款性质转变对面临存贷比监管压力的银行至关重要,存款增加,银行可以发放更多贷款。

“同业存款对改善存贷比没有帮助。因此,这种合作方式对银行很有吸引力。”一位股份制银行分行部门经理表示。

“虽然这种模式比较简单,但使得银行存款迅速增加,对很多城商行相当重要。”某中型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城商行,包括一些网点有限的股份制银行,如果不能做一些新业务,只从传统业务方面赶超,会比较困难。

一拍即合

“银证合作目前有几个支撑点,主要涉及净资本、银行与券商资产置换,以及券商资管定位等问题。”前述某券商资管部人士表示。

相关统计表明,目前,券商行业杠杆率只有2.5倍左右,银行是15倍,信托是35倍。

“银行和信托均已接近上限,而券商从2.5倍到10倍还有相当大的空间,券商其他业务消耗资本并不多,资管业务空间很大。”前述某券商资管部人士表示。

此外,不同监管机构设定的净资本计提比例也不同。目前,银监会对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净资本计提比例为10.5%,而证监会对券商定向资管业务净资本计提比例为2%。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这使得券商能够将通道费用做到万分之四五,是信托的1/4,甚至1/5。

同时,在银证合作中,券商资管具备一定产品创设能力。“信托更多依附银行资产,而券商将来会有很多资产同银行置换,如股权质押,中小企业私募债,专项资管计划等,这是独有的。”前述某券商资管部人士表示。

业内普遍认为,在券商转型背景下,资产管理业务是最大亮点:一是资产证券化,包括银行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二是债券市场。因此,银行和券商有相当多合作机会。

2012年10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相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主基调是“放松管制,放宽限制”:

对集合资管计划,区分针对普通投资者的“大集合”和针对高端投资者的“小集合”,适度扩大券商资管投资范围和运用方式,总体上限定为金融市场上各类标准化和非标准化金融产品。

对于定向资管计划,则完全放开投资范围,允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自愿协商,约定合同。“这同信托公司单一信托投资范围已几乎没有区别。”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认为。

而专项资管计划主要针对客户特定目的(主要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允许设立综合性集合资管计划,这同信托公司资产支持信托业务已没有本质区别。

在这种背景下,券商和银行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对银行来说,通过银证合作,可以有效规避理财资金运用监管限制,实现信贷资产出表。对券商来说,经纪和承销业务不景气,迫切需要开拓新的收入来源。

新华08统计数据显示,券商资管资产总额从2012年年初的2819亿元,猛增至年中的4802亿元,四季度进一步飙升至18900亿元。

目前,国泰君安和宏源证券两家券商的资管业务都已达到千亿级资产规模。

规模迅速攀升背景下,隐忧凸显。银证合作业务大多由银行资金派生而来,券商主动管理能力没有得到体现,反在低水平竞争中,将手续费进一步做低。甚至有券商表示,其资管部门可以作为银行内部部门使用。

“银行有动力将存贷活动移出表外,节省成本,突破贷款限制。”宏源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解学成表示,“结果是银行通过影子银行产品绕开监管限制,大量通过表外信贷向实体经济注入资金,造成影子银行快速扩张。”

对比欧美成熟金融市场,其商业银行通常选择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将信贷资产剥离。

以美国为例,其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总规模占总贷款额50%以上。但在中国,出于风险考量,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发展缓慢,且额度和审批受到严格控制。银行面对信贷额度管控,剥离信贷资产渴求十分强烈。

在这种背景下,加之发展资管业务受渠道建设和客户粘度制约,而银行拥有网点庞大,因此,通道业务成为国内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资管业务的首选。“傍银行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上规模,而且大多数通道业务风险可控。”前述券商资管部总经理表示。

同时,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对银证合作提出质疑。

一方面,利润被竞争急速摊薄,有些业务手续费甚至只有万分之一,即使项目金额数亿元,收入不过几万块。“一个项目所有风控流程都走一遍,到头来只挣几万块钱,实在没太大价值。”某中型券商合规部总监表示。

另一方面,券商的强项在于投行等股权类项目,做债权类项目并非优势,如何控制风险,是业务做大后必须面对的问题。

中银国际分析师尹劲桦表示,目前,银证合作仍以通道业务为主,券商尽管借此可以迅速扩张资管规模,但所获收入较为有限,而主动管理型业务费率可达0.5%左右,收益相对较高。

尹劲桦进一步认为,未来通道类银证合作业务面临较高监管风险,单纯的通道业务不应成为主流,券商需要开发更多主动管理型银证合作业务。

与此相对,受到冲击的信托业,更多将券商的这种竞争视为一种“解脱”。

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表示,信托公司需要降低对毫无技术含量的通道业务的依赖,早日走上主动资产管理道路。目前,银信合作仍占信托管理资产规模1/3左右,业内那些规模不大、主要依赖银信合作的信托公司会受到直接冲击。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地方银监系统人士表示,随着资本约束增强和信贷规模管控趋严,部分银行信贷资产“出表”冲动较强。“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应‘宜疏不宜堵’,否则,银行会始终有动力通过各种方式借道规避监管。”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2019年6月号 往期回顾>>

主管/主办
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异化的农信社
合作金融属性缺失,农信社市场化改革道阻且长。


债市东窗事发
多起涉债案件接连曝光,债券市场长期潜藏的“灰色利益链”浮出水面。


家财险潜力巨大
家财险市场潜力非常大,保险公司应在产品设计和宣传,以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多下工夫。


阳光路径
阳光保险的上市进程似乎正在加速,但其高速发展背后仍有不少隐忧。

[ MORE...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杂志征订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中国金融信息网 - 京ICP证12015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63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