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完成
11月5日,作为国内期货监管最高层次的法规,新修改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向社会发布,修改后的管理条例从12月1日起施行。与修改前相比,新条例首次明确界定了期货交易,同时也为即将进行的创新业务预留了空间。
现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从2007年4月开始施行,此前在1999年曾发布了期货交易的暂行管理条例。在业内人士看来,正是期货市场的发展和不断成熟驱动了条例的修改。
【点评】: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新修改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能满足目前需求,但一方面,《条例》归属行政法规的范畴,缺乏对期货市场主体的民事和刑事的规范,另一方面,与其他金融业相比,期货的法制建设也显滞后,目前,金融行业六大分支“银、证、期、保、信、基”,唯独期货还没有相应的《期货法》。
RQFII获批2000亿新增资金
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增加20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至此,RQFII的试点总额度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此次新批2000亿元RQFII资金,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前期遭到火爆抢购,获批额度已基本用完。
保险机构将加入基金销售行列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参照现有基金销售机构标准设定准入资格条件;销售业务规范与现行销售业务规范保持一致;基金销售人员管理上考虑保险机构销售人员的特殊性;监督管理上注重与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协作。
【点评】:上海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代宏坤表示,这将有利于基金销售渠道多元化,增加销售机构之间的竞争。不过,基金公司对此态度则相对谨慎。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保险机构加入基金销售队伍,对于基金公司而言肯定是有利的,但是实际效果仍需要观察。短期来看,依赖银行的局面难以改变,因为保险产品的销售很多也同样依赖银行。此外,保险销售人员是否有动力推动基金销售还难以确定,一笔寿险保单的提成相当丰厚,是销售基金难以达到的。
证监会加大力度防控内幕交易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当进一步提高防控内幕交易意识,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增强投资研究能力,提高基金投资业绩和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示范作用。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建立健全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综合体系,为各类投资者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