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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重组之困 [《金融世界》2011年04月号 ]

 

  2010年前三季度,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五大发电集团总体盈利,其中,华能居首,盈利42.8亿元;国电和中电投各盈利30.6亿元;华电盈利3亿多元;大唐盈利0.83亿元。

  然而面对盈利的数据,五大发电集团的管理层无论如何也轻松不起来,因为他们“份内的事”越来越不好做了。

  五大发电集团虽然实现了盈利,但主营电力业务只有华能和国电两家盈利,余下三家亏损,其中火电业务五家全亏,亏损额从5亿元至30亿元不等,而水电和风电盈利状况较好。支撑电企盈利的主体是煤炭、电解铝、金融等上下游非电力业务。

  如中电投集团,总体盈利30.58亿元,其中电力业务亏损1.57亿元(火电亏损30.62亿元,水电及风电盈利29.05亿元),非电力业务盈利32.15亿元。

  中电投集团总经理陆启洲说,目前火力发电占国内发电装机容量的80%左右;而火力发电成本中,70%为燃料成本。这几年煤价一路高涨,致使火电严重亏损。“现在6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也开始亏损,而且产煤区的火电厂亏损更严重。我们一些电厂,卖电的钱还不够买煤。”

  据火电亏损最少的华能集团反映,尽管2010年加强内部管理,使厂用电率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至5.31%,供电煤耗同比下降5.34克/千瓦时至324.17克/千瓦时,但因电煤价格上涨过快,平均单位燃料成本达225.10元/千瓦时,同比增长了16.86%,以致火电仍陷入亏损。

  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亏损的背后是电力和煤炭两个行业的矛盾。

  

煤电矛盾

  在“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下,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的煤电矛盾在煤价的“小步走,不停步”中越积越深。矛盾的加深来自于煤炭生产和火电企业经营两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煤炭主产地与煤炭产业的市场调控力越来越强。近年来,煤炭主产地放弃了对“量”的追求,转而实施“以量控价”的战略。虽然目前中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但随着煤炭资源整合的推进,煤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将更好地实行“以销定产”、“以运定产”,产能过剩下的产量平衡将是煤炭市场的主要特征,持续小幅上涨的煤价则会不断加大火电行业的成本压力。

  同时,发电设备利用率不高,火电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电力企业重视规模化发展,火电装机容量大幅增加,而短期内电力需求难以跟上,这就导致了机组利用小时数逐年加速下降,2010年10月底,火电利用小时数为3916小时,较2004年同期大幅减少561小时。根据往年规律预测,2010年火电利用小时约为5000小时。若考虑节能减排的影响,实际可能会低于测算值。理论上,5000小时是发电企业的盈亏平衡点,如果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低于5000,实际经营状况可能难言乐观。

  2003~2009年间,国家数次调整电价,销售电价总共提高了13.79分/千瓦时,涨幅为32%。而同期,国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却上涨了不止一倍。同时,近年来市场煤价高涨导致企业合同兑现率低、以次充好的情况常有发生,电力企业仍有相当比重的电煤来自市场煤,这些都加大了火电企业的成本。中电联发布的《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与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指出,火电企业利润从2009年同期的268亿元下降到220亿元,中部六省、山东火电继续全部亏损,并且东北三省火电也开始全部亏损。

  由于煤价上涨的成本长期难以疏导,煤电双方矛盾越积越深。历年来煤电双方在确定电煤合同价格方面分歧较大,常常出现“有量无价”的合同,而2008年底举行的2009年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双方谈判更是一单未签,首次以破裂告终。

  2009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改变了以往实行的煤炭供需双方集中衔接的做法,并取消了2010年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近日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交通运输部三部委再次驳回了五大发电集团申请由发改委牵头召开2011年煤炭产运需订货会的申请。

  2010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通知》要求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通知》的公布虽然暂时缓解了发电企业的压力,但这种行政干预的手段并不能使煤电双方的矛盾得到根本解决。

  

煤电整合

  在火电企业经营压力日益增大的同时,煤炭行业也面临着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长期以来,“多、小、散、乱”是中国煤炭行业的主要特征,小煤矿数量大,产业集中度低,技术水平落后,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安全事故频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煤炭行业的整合重组工作已经陆续展开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产煤大省山西、河南、陕西、河南、内蒙古、山东等煤炭产区已相继出台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的措施,整合关闭小矿井,推动大矿井的兼并重组。

  根据“十二五”能源规划,中国计划用3年时间,将煤炭企业由当前的11000家减少到4000家,到2015年培育6~8个年产亿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特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然而,整合重组将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由于一大批经过改造提升的矿井将于两三年内陆续投产,加上大集团新建大型矿井的投产,有专家预测,“十二五”期间,中国煤炭产能将进一步释放。目前,各省区规划到2015年的煤炭总产量已经超过了42亿吨,而业内对2015年的煤炭需求的普遍预计是40亿吨,供应量将超出需求2亿吨。

  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电企业参与到煤炭行业的整合中来,无疑会产生多方面的有利影响。首先,发电企业实力雄厚,他们的加入会很好地解决煤炭企业整合重组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加快整合重组的进程。同时,通过参与煤企重组,提高自有煤炭产量,发电企业可以有效对冲煤价上涨带来的风险,从而大大改善自身的经营环境。更为重要的是,火力发电的煤炭消费量在中国煤炭消费总量中多年来占据很大的比重,如果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就可以对煤炭的供需双方进行有效的调节,将很好地规避中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基于这些考虑,2010年8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煤矿企业与电力等其他行业企业兼并重组。

  而这其实也是近年来发电企业着力在做的事情。近年来,以五大发电集团为首的发电企业频频采取措施,向煤炭行业进军。华能集团全资收购了内蒙古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大唐集团与大同煤业合作开发塔山煤炭,与开滦集团、陕西煤业集团、内蒙古汇能集团等合作开发煤炭项目。华电集团专门成立煤业公司,在内蒙古、陕西、新疆、山西等地积极开拓煤炭产业。国电集团通过控股收购内蒙古平煤集团(年产1800万吨)间接控股了上市公司平庄能源;中电投集团投资控股的霍林河煤田是国内五大露天煤业开采地之一。

  有专家预测,到2015年,五大发电集团控股和参股的各类煤矿总产能将超过4亿吨。

  

四大困局

  对于发电企业参与煤炭行业的整合重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认为,“发电企业不得不向上游煤炭、运输等领域寻求联营,以拓展生存空间;煤炭企业也因环境污染严重、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有必要推进与电力等行业的重组。在此背景下,国务院提出的鼓励兼并重组政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同时,陆启洲也指出,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的重组正面临四大困局。

  首先是体制性困局。目前,中国煤炭资源和煤炭企业大部分属地方政府控制,大型发电公司则多为央企。一些资源大省的地方政府,内心并不愿意推动煤电联营。发电企业在一些煤炭富集省份兼并重组煤炭资源时,几乎均被要求对煤炭实施一定比例的就地转化,为此,发电企业不得不在当地投资建设煤化工、冶炼等项目。

  陆启洲说:“现在有些省份全靠卖煤。乍一看,煤价高好像对这些省份有利,其实,这是短视行为。煤价高,必然会压制下游行业的利润空间,下游行业肯定发展不起来。央企重组地方企业,地方在税收等方面要损失一点,但从长远看,这种重组其实有利于地方完善产业链,调整经济结构。”

  其次是价格困局。从经济运行规律上讲,电价本应该随煤价波动而调整,但中国煤价与电价长期以来是割裂的。同时,一些煤炭大省乐于“抬高煤价,压低电价”,因为高煤价对地方有利,低电价则是由中央“埋单”,且低电价有利于地方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三是市场地位不对等的困局。市场化的煤价节节上涨,地方煤矿处于赢利高峰期;而电价受到严格管制,发电企业盈利状况较差。电力行业与煤炭行业的盈利水平差距很大,致使双方市场地位不对等,这已成为煤电产业兼并重组的一大障碍。比如,山西、河南、山东等地在对煤炭企业进行重组时,没有一家提出让央企发电集团参与进来。

  四是运输通道困局。中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地区,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长期以来,中国电煤物流存在环节较多、管理粗放、效率低下、市场透明度低等问题,物流成本在电煤消费价格中所占比例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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