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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发债何时破冰? [《金融世界》2011年04月号 ]

  部分机构人士近期似乎都将注意力集中于私募发债。

  一位接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协会目前正在研究相关事宜,并将择机上报方案”。

  而此前时文朝也在公开场合表示:“推动债券发行方式创新,研究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发行方式,丰富企业融资方式”。

  时文朝的公开身份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执行副会长、秘书长。

  事实上,在中国“多头管理、市场分立” 的债券市场中,实现私募发行,势必打破“直接融资”的困局,有助于形成完善融资方式,建设多渠道、多层次的债券市场。

  但破冰启航的难点则是,如何在风险和监管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多头管理

  近年来,全球证券私募发行呈加速发展态势,私募发行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融资方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债券的私募发行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梦”。在我国,由于债券发行都采取公募方式,对发行人的主体资质、信用级别、发行金额、信息披露要求都比较严格,私募这种“风险较大”的发行方式并不被允许。

  其实不仅是私募债券这一发行方式的缺失,由于中国债券的发展过程中曾经遇到过一些重大事件,例如“3.27国债风波”、“福禧债券”等,中国的债券市场甚至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双市场、多头监管”体系。

  公司债券这一在国外有着通用名称的金融产品,在我国因主管部门的不同而有三种称呼,并分别适用三套债券规则。国家发改委审批和监管的称为企业债,主要以中央国企、地方重点企业为主,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国家重点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证监会监管的称为公司债,主要以上市公司为发债主体;由央行主导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监管的称为中期票据,主要以非金融企业为发债主体。

  国泰君安证券总裁陈耿此前在上海陆家嘴论坛上指出,多头管理导致监管标准不一,没有统一的发债门槛和责任约束机制,三套规则各行其政,不仅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操作成本,也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质量的提高。

  而债券市场分割局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成为完善市场体系和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制约因素,不仅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和运作效率,还会影响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功能的发挥。

  实际上,在中国,很多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状况及债券发行门槛的限制,鲜有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的案例。而大型国有企业却成了债券融资的大户。

  这种多头管理在债券的私募发行中,也必将引来“麻烦”。目前力推私募债券的交易商协会本身仅是中期票据的注册机构。对于企业债、公司债则“爱莫能助”。

  

市场分立

  与多头管理相对应,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场所也一分为二: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场外交易市场,所有的中期票据和大部分企业债券都托管在这个市场;二是证券交易所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场内交易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部副主任施东辉认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分割状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监管分割,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二是市场参与主体相互隔离,作为债券市场最主要参与主体的商业银行,只限于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三是上市品种相互隔离,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四是两个市场的债券托管和清算业务相互分割,对于跨市场国债品种,投资者在两个登记公司间办理转托管的手续繁杂、时间间隔较长,同一品种在两个市场存在较大的价差,所谓“同券不同价”。

  来自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显示,2009年末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额159806.72亿元,而交易所市场债券托管额2818.87亿元,仅为前者的1.76%。

  “中国最近一两年债券市场的发展很多是依靠银行间的中期票据,但是在资本市场发的公司债数量还是很小。”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张春一语道破了国内债券市场近期快速扩容的关键所在。

  “我们希望鼓励更多直接融资,这样可以把风险分散到银行体系之外。银行间发债还是银行买进去,风险依旧在银行系。发展快是好事,但是长远还是应该要到资本市场发债。”张春直言不讳。

  

私募发行难题待解

  私募债券由于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的要求和标准可以根据发行人的情况“量身定做”,能真正实现债券产品的个性化创设。例如,针对主体资质不高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其承受能力设计较高发行利率的债券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安国俊认为:债券的私募发行方式在丰富发债主体层次的同时,可以扩大融资规模,丰富融资路径。对推动中小企业融资,调整产业结构也会有积极影响。

  然而,想真正实现私募发行并非易事。

  安国俊指出,信用风险问题是私募发行过程中最需要关注的。实际上,在发挥私募债券市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保障货币政策有效传导、维护宏观经济健康运行作用的同时,如何防止私募债券出现违约,才是私募债券发行最为困难之处。

  在标准普尔亚太区总裁汤姆·希勒看来,建立“信用文化”是能够保证信用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基础,“要有事先的披露,信息的流动,好的治理标准、透明度,还要有可信度、独立的评级机构。”

  “通过风险程度不同给债券定价,通过法律手段捍卫债权人的权利,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让投资者知道游戏规则并愿意投资,而且能够准确地衡量价格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汤姆·希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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